聊城市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4-04-03 19:52:18 来源: 作者: 浏览:1256次 评论:0条
导读:聊城市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把握总体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参加单位主要包括: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所属单位,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单位。坚持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层次多、数量大,与群众联系非常直接、非常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艰巨。在具体操作中,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激发内在动力,凝聚整体合力;二是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搞活动,关键节点请群众参与,进展情况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请群众评判;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并着力解决问题,以整改行动开局起步,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以整改成效交出答卷;四是坚持从严要求,发扬认真精神,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始终;五是坚持分类指导,区分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找准突出问题,确定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六是坚持实践标准,把教育实践活动效果体现到整改“四风”问题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中,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突出重点任务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集中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找和解决政治纪律性不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上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官本位思想严重,工作中只当指挥家、批评家、裁判员、评论员,对基层工作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原则性地指指点点多,身先士卒带着干的少;自视甚高,骄傲自满,妄自尊大,把同志的意见建议当成挑战权威,眼里容不下别人,听不得不同意见,定调子“一言堂”,做决策“想当然”;政绩观不正确,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届领导,变一套思路,重视花园、盆景多,关注底色、角落少,注重眼前多,关注长远少;抓工作不深入,习惯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轰轰烈烈走过场,沙滩流水不到头”,工作在一片落实声中落空;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奢侈浪费,对纪律约束存有抵触情绪,躲风头、避枪口,风来一阵紧,风去现原形,变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接待,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不愿真抓实干,经常弄虚作假;用公权办私事,借官位谋私利,利用职权做人情交易,在子女亲属就业、升迁上彼此关照、心照不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本职工作“说不了”、基层调研“下不去”、遇到困难“撑不住”,只想当太平官、逍遥官、享受官;“偷懒”和“取巧”思想严重,不愿、不敢、不会解决实际问题,稍有职务提升,就不愿干具体活,喜欢指手画脚,当工作任务的“中转站”、“传令兵”,认为把工作安排下去就万事大吉,任务完不成是下面的责任;调查研究不深不实不透,搞提前布点,“隔着玻璃看,坐着轮子转”,甚至满足于“上镜露脸”,劳民伤财;工作中不见人影,面临考察时跑里忙外,为个人升迁跑门子、搭天线、找关系;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巧立名目、到处敛财等问题。
市县(市、区)直属单位,重点查找和解决部门利益至上,有好处的事争着干,没好处的互相推,踢皮球、“中梗阻”;衙门作风严重,服务意识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过分强调领导分工,科室之间职能分割不透气,分工分家难配合;该办的事用各种理由顶着、拖着、卡着不办,决策变成一纸空文,政策变成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态度“冷横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或者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事仍然难办; 习惯做表面文章,工作刚部署就忙于出经验,编造数字应付上级,打磨材料装点门面;特权思想严重,对基层无端刁难、折腾,把批项目、分资金当作恩惠和施舍,甚至拿惠民政策为好人,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减少了,实际上是改头换面、打捆合并,只减“数量”,不减“内容”;工作标准不高,效率低下,敷衍应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加班不少,成效不多,看似忙忙碌碌,实则忙而无功;纪律松散,上班上半天、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工作时间串门子、拉闲呱、逛淘宝、炒股票、玩游戏,甚至存在只到单位点卯就走的“点名”干部;思想消极,精神懈怠,拈轻怕重,推过揽功,混日子、熬年纪、混级别,奉行“安稳混日子,平安享清福”的人生信条,一旦感觉进步无望就撂挑子,积极性一落千丈;热衷于交“小兄弟”、经营“小圈子”,编织关系网,什么人都交、什么地方都去,经常相互宴请、互通有无,以各种名义拉拉扯扯等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查找和解决架子大、脾气暴,对群众需求不重视、不作为,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甚至刻薄刁难,张口闭口拿法规条文说事,对办理事项不一次告知,让群众往返多次,对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困难诉求态度消极,能拖则拖,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办事慢腾腾;解答问题不耐烦,简单地用“不符合规定”、“不能办”一推了之,缺乏“怎么能办”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把收费当收入,把职责当任务,层层下达罚款指标,把法律赋予的职权变成部门甚至个人谋利的来源;靠职权捞实惠,借检查敛财,借执法牟利,优亲厚友,宽严失度,公事私办,吃拿卡要,收“红包”、开提成;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甚至徇私枉法,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等问题。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找和解决想问题办事情对上不对下,报喜不报忧,不考虑群众安危冷暖,“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不注意”;只考虑个人政绩,不关心群众疾苦,“秀”的多,干得少,说漂亮话、干眼前事,检查工作应付造假,汇报工作不惜笔墨“贴金”;唯上心理严重,当“两面人”,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独断专行,打压民意,堵塞言路;一年到头不进村,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群众缺乏真实感情,不尊重群众意愿,不愿与群众打交道,不会做群众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处理群众诉求和社会管理能力欠缺;在落实利民惠民政策上随意变通、缩水走样、好事办不好;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居民安置等方面不维护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故意刁难群众,有熟人好办事,没有熟人不办事;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指导把关不严等问题。
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查找和解决服务能力不足,号召力不强,干部私心较重,对支持自己的人,办事大开方便之门,对所谓的“外人”,百般刁难,设门槛,出歪招;落实惠农政策执行不到位、不够公开公正,惠农资金发放不及时,甚至从中截留、挪用;办事不公,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私利,真正困难的群众没有得到救助;管理制度“上墙不上心”,尤其是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很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会议,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两委”成员及党员群众参与度低;班子软弱涣散,战斗力受到削弱;干部拉帮结派,受宗族家族势力影响严重;发展党员存私心,害怕“培养了苗子,失去了位子”,优先发展关系人,搞“近亲繁殖”;新当选的村干部“一年学、二年干、三年等着换届看”,怕换届丢选票,不愿得罪人,工作中放不开手脚,“小事干不多,大事干不成”;部分党员党性意识差,长期脱离党组织,不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不主动,对集体事务不关心、不带头,甚至履行义务讲条件、讲价钱等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查找和解决社会责任感不强,缺乏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缺乏回报社会意识;对职工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听取职工意见建议不够;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困难职工生活关心不够,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率低,党组织开展活动不经常、不认真,重形式、轻内容;党员不愿亮身份、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
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意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三、明确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原则,市级教育实践活动在2月下旬启动,县级教育实践活动3月上旬启动,其他单位3月底前完成部署。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机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集中学习,入心入脑。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要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集体讨论、相互交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确保学习质量,并采取问卷调查、定期约谈、理论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检验学习效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真学真信真用。要围绕如何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转变作风,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县(市、区)党委要统一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摸清党员底数。3月底前,基层党支部要与每名党员取得联系,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并落实每名党员参加活动的党组织,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乡镇街道党委、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对党员进行集中轮训。
2.深化认识,增进自觉。进一步弘扬沂蒙精神,充分运用孔繁森同志纪念馆、“鲁西第一党支部”纪念馆、中共中央冀鲁豫(平原)分局旧址等党性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现场教学、观看专题教育片,从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中汲取营养。深入学习孔繁森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的认识。采取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单位优秀代表作辅导报告、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和警示教育。扎实做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困难家庭和选派“第一书记”开展“双联共建”等工作,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多办利民实事,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敞开大门,直接听取意见。组织党员干部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把“面对面”与“背对背”结合起来,真心听取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综合运用民主评议、热线电话、网络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敞开大门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各级活动领导小组要制定详细方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单位开展蹲点调研,认真解剖麻雀、深入掌握实情、真正找准不足,到联系点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3天。市、县、乡三级要对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进行逐个归类,引导各部门不仅要进行“换位思考”,还要进行“换位实践”,切身体验群众所想所盼,充分征求工作对象的意见建议,逐项列出存在的问题。4月底前,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联系走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属于本级党组织的问题,以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通报;属于党员个人的问题,由所属党组织负责人逐一向本人反馈;对反映上级党组织或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要逐级上报。
4. 认真梳理,汇总运用各方面意见。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听取省直部门单位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涉及到本系统、本行业的意见建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梳理汇总并及时向县(市、区)对口单位反馈。要高度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和信访积案中,分析查找“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切实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群体的作用,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搞好统筹协调,畅通联系渠道,实现群众意见建议信息共享,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给基层增加负担,产生新的“形式主义”。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聚焦“四风”,深入查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摆“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街道、村、社区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要主动查摆,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号入座。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摆进去;下级存在的问题,上级要摆进去;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摆进去。要突出自我查摆,力求做到“三多三少”:多找主观、少找客观,多找自身、少找环境,多找思想根源、少找工作问题。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牵头化解信访积案,扎实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家庭工作,坚持以下看上、从外看内、由人看己,深刻反思和查找不足。各级党委(党组)要汇总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方面掌握的情况,运用好相关调研成果和各类提案、意见建议,对所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如实通报情况、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之间要相互帮助提醒、交换意见,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约谈,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具体。
2.认真对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撰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把好“三关”:单位“一把手”把关、督导组把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把关。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一般应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员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基层党组织可区别情况提出要求。
3.贯彻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真正做到“五个谈透”,即:真正把班子问题谈透、自身问题谈透、对方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改进措施谈透;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每名同志自我批评查摆问题要列出4件以上事例、相互批评意见不少于2条;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通报情况;督导组审阅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并在通报会上讲话。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会前,党支部成员之间、党支部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分别开展谈心交流,沟通所提意见,达成统一共识;会上,党组织作对照检查,党员逐一发言,对党组织查摆的问题,每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作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责任。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抓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制定,并向社会公开;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和整改成效,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2.突出重点问题,狠抓专项整治。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同时,各级各部门还要结合履行职能和作风建设实际,重点对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违法违规拆迁征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进行专项整治,对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中出现的不良政风、行风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和整治,尤其要把整治安置房建设不到位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从活动一开始就集中力量专项整治,不达目的不罢休。6月底前,基层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将党务、政务和财务集中公开。党员干部群众有疑义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作出解释说明;群众意见较大的,上级党组织要组织检查或审计,发现问题,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3.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交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是要想方设法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公平正义。
4. 坚持一抓到底,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搞好摸底排查,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
5.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服务能力。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要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6.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市、县(市、区)党委要制定制度建设计划,注重制度建设的统筹衔接、系统配套,防止和杜绝照搬照抄和重复建设;对已有的制度要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做好“废、改、立”工作。要认真总结基层创造和有效做法,健全和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严格党内生活、关爱服务基层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要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从严要求、扎实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1.严格落实责任。市、县(市、区)党委对教育实践活动承担直接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研究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好示范推动作用。根据《市委常委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有关工作安排的意见》,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别联系指导1个县(市、区)或市(县)直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并选择1个乡镇(街道)建立活动联系点,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市级党员领导联系指导。市委常委要参加所联系县(市、区)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总结大会等重要节点的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常委也要在乡镇(街道)建立联系点,并有重点地联系指导县(市、区)直机关、企业、学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都有县级党员领导同志联系指导。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具有行业、系统管理职能的市直部门单位,担负起对口指导、系统整改的责任,发挥条条指导作用,找准本系统、本行业“四风”方面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推进活动的具体措施办法。
2.从严从实督导。省市赴县(市、区)联系督导组负责督导县(市、区)的教育实践活动,市委通过适当方式对乡镇(街道)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向市直部门派出督导组。各县(市、区)委也要向直属部门、单位和所辖乡镇、街道派出督导组,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好所辖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要选派政治过硬、原则性强、经验丰富、敢于较真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指导把关,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讲话、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导,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严格把关。
3.注重分类指导。各级党委要在抓好本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直属单位、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聚焦“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可由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参加学习教育。对一些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在找准问题和原因、制定好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先进行整顿后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4.紧密结合实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地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绝不能以自选动作代替或冲淡规定动作。同时,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能够增强活动效果、解决实际问题的“自选动作”,特别是着力在把好党员队伍进口、解决党员队伍出口问题上探索经验,通过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更好地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出成效。
5.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特别是注意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强化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要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丰富报道内容,创新报道方式,发挥好言论、评论的导向作用,为教育实践活动健康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6.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增强信心,凝聚共识、凝结合力,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高昂热情、拼搏精神和扎实作风,切实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跨越赶超的坚实保障和强大动力。
各县(市、区)委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后,要向市委报送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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