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14-06-29 18:24:27 来源: 作者: 浏览:1448次 评论:0条
导读: 一、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首先应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其次对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高处施工作业,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文件。预..
一、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首先应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其次对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高处施工作业,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文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应从加强安全管理和做好安全技术工作两方面进行。
1、安全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
⑴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认真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各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预防工作。
A、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B、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⑶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⑷高处作业前,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必须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⑸用好“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三宝”的采购、保管、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⑹尽量减少高处作业:从施工组织与管理上采取措施,变高处作业为平地作业。吊装的构件、模板等尽量组合成大件,相关的附件、配件尽可能在地面上安装连接牢固等。
⑺交叉作业: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避免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2、安全技术方面的防护措施
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可分为预防坠落和减轻坠落伤害两类。
㈠预防坠落措施
⑴防护栏杆。下类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栏杆:“五临边”,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楼梯口与梯段边,井架与施工用电梯以及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电梯井口、板与墙的洞口等。
防护栏杆的构造要求、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3.1.2-3.1.4条的规定。
⑵防护盖板(网)。下类地点设置盖板或网:各种板或平台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移动挪位;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外缺件临进形成的洞口,用竹、木盖板盖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连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尺寸不大于20cm;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槽坑,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孔、洞口,均应予以盖件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位置措施。
⑶安全门。各种垂直运输用的平台、楼层边洞接料口等处,都必须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⑷脚手架和操作平台等高处作业的临时设施。
脚手架料的加工制造前,必须通过技术鉴定;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应严格按照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脚手架必须通过验收后方可作用,并按规定进行检查。
操作平台的结构构造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第一节有关操作平台的各项规定。
移动式梯子,均应皖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⑸攀登作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措施。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职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⑹悬空作业。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悬空作业所有索具、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测后方可使用;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结构吊装、模板装拆、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以及门窗工程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3与4.2.8条的有关规定。
⑺安全标准。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护护措施外,还应设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⑻设计计算。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构件的设计计算应符合下述规定。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庆规范的要求。
㈡减轻坠落伤害措施
⑴安全网。采购进场的安全网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建筑物的四周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⑵安全帽。必须购置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准用证的检验合格的产品,经企业安全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发放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一旦发生坠落,可有效地保护头部。
㈢提升机具、脚手架等作业的专项安全措施
⑴物料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与项目部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物料提升机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和挡脚板,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⑵施工外用电梯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与项目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超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⑶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以应用坚实木板满铺,并设置防护栏和登高扶梯。
⑷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
⑸脚手架应按相关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架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应按按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与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每提升一次,都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挂式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附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附着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升降时,应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
⑺模板工程按应相关规定由其它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计算要求。
⑻吊篮应按相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人审批签字,并与项目部在使用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在吊监产权单位应做好日常例保和记录。吊监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他适合的金额结构材料制造,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监连接。
⑼项目部对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其高度应在0.5m至1.8范围内。电梯井内不超过10m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⑽项目部在进行屋面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屋面周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架盖封严,短边尺寸不大于1.5m时,孔洞周边也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基本措施
⑴认真贯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⑵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原则》(GB5306-85)中的各项规定。
⑶带电设备的防护。对经常带电设备,应保证防止意外情况下的接触;对偶然带电设备(指设备外壳本不该带电,因绝缘损坏后外壳带电),应采用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并安装漏电断路器等。
⑷检修作业防护。应采用标志(文字、数字、符号、色彩等)来区别电气设备各部位、电缆和导线的用途、电器装置的运行情况等。用工作牌或通告向其他人员警告和指示运行和正在检修的情况。如需带电检修时,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⑸施工用电应有可靠的接地与防雷措施。
2、施工现场配电
⑴施工现场用电设计。应考虑建筑安装的工程量与进度、各阶段用电量、用电设备分布、场地和电源等情况计算用电量,确定就压器容量和安全位置,以及配电线路系统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应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范、规程的规定。
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散电安全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不足5KM以上时,应编制昨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置不少于5台和设备总容量不足50KM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少于5台和设备总容量不足50KM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⑶临时配电线路。架空线所用的材料、电杆与埋设、架空线档距、绝缘子品种规格、短路或过负荷保护设施,以及电缆线路和室内配线等均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规范相应的规定。
⑷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质量和设置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规范第七章规定。
3、施工现场用电人员的职责
⑴认真学习并掌握施工用电安全规范,并严格贯彻执行。
⑵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有关设备的性能。
⑶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⑷保护设备的所有线路和开关箱完好,发现问题,及进报告。
⑸设备停用应先断电,锁好开关箱。
⑹搬移用电设备应在切断电源,并作适当处置后,方可进行。
4、定期检查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英目部每天一次;基层公司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昨时用电工程检查应分部分项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办理复查验收手续。
5、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查和调试记录;
⑸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⑹定期检查、复查记录;
⑺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三、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物体打击主要是高处坠落或地面物体坠落至基坑、糟造成的伤害事故,针对此特点的预防措施主要有管理措施、防落物或飞测物伤人措施和防护措施三方面。
1、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
⑴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
⑵设置警戒区。下述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区:脚手架搭设或拆除、桩基作业处、钢模板安装拆除、预应力钢筋张拉处周围以及建筑物拆除周围等。设置的警戒区应由专人负责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穿越警戒区或在其中停留。
⑶避免交叉作业。施工计划安排时,尽量避免或减少同一垂直直线内的立体交叉作业。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阻挡上面坠落物体的隔离层,否则不准施工。
⑷模板安装与拆除。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作业业。2m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的立足点,不要在被拆模板直下方作业,拆除时不准留有悬空的模板,防止掉下砸伤人。
2、预防物体坠落或飞溅的措施
⑴脚手架。施工层应设1.2m防护栏杆和18cm高档脚板。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不应有空缺。脚手架拆除时,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线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投扔。
⑵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⑶上下传递和件禁止抛掷。
⑷往井字架、龙门架上装材料时,把料车放稳,材料堆放稳固,关好吊笼安全门后,应退回到安全地区,严禁在吊篮下方停留。
⑸起重运输。运送易滑的钢材,绳结必须系牢。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降级使用或报废。严禁用麻绳起吊重物。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或大模块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在平台上吊运大模板时,平台上不准堆放无关料具,以防滑落伤人。禁止在吊臂下穿行和停留。
⑹深坑、槽施工。四周边沿在设计规定范围内,禁止堆放模板、架料、砖石或钢筋等材料。深坑槽施工所用材料均应用溜槽运送,严禁抛掷。
⑺现场清理。清理各楼层的杂物,集中放在斗车或桶内,及进吊运到地面,严禁从窗内往外抛掷。
⑻工具袋(箱)。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装入小型工具、小材料和配件等,防止坠落伤人。高处作业所用的较大工具,应放入楼层的工具箱。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
⑼拆除工具。除设置警戒的安全围栏外,拆下的材料要及时清理运走,散碎材料应用溜放槽顺槽溜下。
⑽防飞溅物伤人。圆盘锯上必须设置分割刀和防护罩,防止锯下木料被锯齿弹飞伤人。
3、防护措施
⑴防护棚。施工工程领近必须通行的道路上和施工工程出入口处上方,均应搭设坚固、密封的防护棚。
⑵防护隔离层。垂直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层,防止坠落物伤人。
⑶起重机械和桩工机械下不准站人或穿行。
⑷安全帽。戴好安全帽,是防止物体打击的可靠措施。因此,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具有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并系牢帽带。
四、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机械管理
⑴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⑵正确使用机械。应按机械设备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新购置的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⑶安全装置不准随意调整和拆除。这些装置有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严禁用限痊装置代操纵机构。
⑷测试与试运转。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⑸维修保养。所有机械设备都要切实做到班前、班后的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对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机械设备,应禁止使用。
⑹不得超载起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2、搅拌机伤害的预防
⑴作业前检查。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⑵进料与运转。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和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模;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⑶进料斗安全规定。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清理料斗或其他作业需要升起料斗时,应用链条扣牢。
⑷机械操作人员。应穿三紧式工作服,女同志应戴护发帽。搅拌机运转时,不准作擦拭、注油、紧固螺栓等作业。
3、超生机伤害的预防
⑴路基或机座、轨道。和种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机座轨道或路基均应符合相应规定。
⑵作业环境。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⑶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⑷起重机装拆。必须选择具有起重机装拆许可证的队伍从事装拆作业,装拆时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⑸满载起重的规定。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品起离地面20-50cm ,然后停止提升,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⑹非正常起重的规定。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和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⑺起重动作的鸣声示意。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4、其他机械伤害的预防
⑴卷扬机
A、安装。基座必须平衡牢固,设置可靠的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起吊的物件。
B、起身转动部分的防护。卷扬机的外露转轴、皮带、齿轮和卷筒等转动部分,均应设防护帽、防护罩,以防止发生绞伤事故。
C、试运行。卷扬机安装好后应试运行,检查安装的稳固性、机件连接、刹车制动和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性,电气线路与绝缘以及场地视线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试运转合格后方可使用。
D、作业前准备。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E、作业中的规定。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休息或停电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停电时还应切断电源。
⑵钢筋切断机
A、启动作业条件。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正常后,方可作业。
B、钢筋切断。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断料。切断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手要离开剪刀。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距离应150mm以上,如手握端短于4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⑶木工机械
A、机况要求。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分连接紧固,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B、运行中的规定。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队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C、平面刨(手压刨)操作规定。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蚀口1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及跨越刨口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五、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预防坍塌事故发生,保证施工安全,《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应遵守此规定。
1、安全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
⑴法宝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旗组织设计,根据各工程特点,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项目部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由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⑶土方开挖前,项目部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预防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项目部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⑷项目部应编制深基坑(槽)、高切坡、桩基和超高、超重、大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
⑸项目部应作好施工区域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破。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项目部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地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⑹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项目部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理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⑺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项目部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⑻项目部应按地质资料和设计规范,确定临时建筑的基础型式或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与建筑材料等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标准。
⑼临进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应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警示。
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项目部在组装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对搭设在空旷等处的活动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⑾雨期施工。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
2、土方坍塌预防措施
⑴施工方案。基础施工要有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要有专项专付设计。
⑵确保边坡稳定。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等条件放足边坡坡度。如场地不允许放坡开挖时,应设固壁支撑或支护结构体系。挖出的土堆放距坑、槽边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且堆高不1.5m。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措施。根据土质、沟深、地下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机械距坑槽边距离,并不得小于1.5m。
⑶挖土顺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并遵循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的原则,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⑷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挖方时,应根据地质资料、开挖深度等确定排水或降水措施,并应有地下部份施工的全过程中,有效地处理地下水,以防坍塌。
⑸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下坑槽作业前,要查看边坡土壤的变化,有裂缝的部分要及时挖掉。上下要走扶梯或马道,不在转业军人坡爬上爬下,防止把边坡蹬塌,也不要从上往上跳。工间休息应到地面上,防止边支坍塌被砸或被埋。不准拆移土壁支撑和其他支护设施。
⑹监测措施。经常查看边坡和支护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地下作业人员撤离。作业人员发现边坡大量掉土,支护设施有声响时,应立即撤离,防止主体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⑺支护设施拆除。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通常采用自下而上,随填土进程,填一层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3、脚手架倒塌的预防措施
⑴材料和构造。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时,应有专项设计计算,并经审查批准。
⑵搭设与拆除。应有能指导施工的方案,并在搭、拆前进行交底。
⑶验收后方可使用。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加固。
4、模板工程倒塌预防措施
⑴模板设计。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模板设计,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模板设计的内容包括:模板及支撑构件的材料类别与规格的选择,受力构件及地面承载力的计算,构造措施等。
⑵模板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应根据模板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顺序、方法及安全措施。施工方案需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
⑶模板安装。模板及支撑的安装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如设计存在问题或实施有困难时,需向工地技术负责人提出,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改。
⑷检查验收。模板工程安装完成后,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由工地技术负责人与安全检查员共同检查验收,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浇筑混凝土。浇混凝土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对模板及支撑的受力状况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拆模。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在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地行,且拆除顺序也严格按照模板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禁野蛮拆模。
5、井架、龙门架倒塌预防措施
⑴全面贯彻执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程式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的各项规定。
⑵进场验收。进入施工现场的提升机,就按规定进行检验,主要内容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防护装置、产品标牌(标明额定重、最大提程式速度、最大架设高度等。)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⑶安装与拆除。装拆人员应按高处作业要求,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物料提升机的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与拆除均应按照事先编制的作业方案实施。
⑷检查验收。提升机安装后,应按照物料提升机安全规范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⑸使用与管理。提升机应配备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使用前和使用中按规定进行定期(每月1次)检查、日常检查和使用前检查,各类检查的内容应符合提升机安全规范的规定。提升机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均应符合该规定第十一章的有关规定。
六、应急救援组织,救援队伍的组成与分工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丁建华 副总指挥:施玉林
2、救授抢险队伍组成和分工
崔新祥切断电源总闸,朱军速向相关部门救援报告,丁德宏对伤员进行包扎急救,李桂香、吕国荣负责担架,高红民专车护送,陈军、杨明亮、陈德余等进行现场抢救。
3、事故急救组
(1)总指挥丁建华向相关部门拨通救援电话(医院、救护站、派出所)。
(2)由副总指挥陶华、工程项目负责人施玉林、丁德宏对受伤人员进行包扎急救,高红民负责护送到救护站。
(3)凡进入工地抢救人员要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4、事故后勤调配组
施玉林负责资金供给,后勤调配。
5、事故调查组
由总指挥丁建华、副总指挥陶华协助上级领导人进行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治方案。
6、事故教育组
由总指挥丁建华、副总指挥陶华按照“四不放”原则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
7、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医疗急救电话:120
火警救援电话:119
防盗救援电话:110
事故总指挥: 丁建华 联系电话:13805165921
事故副总指挥:施玉林 13805108699
崔新祥 13655112162
事故监督员: 陶 华 13951656048
事故抢救人员:丁德宏 8013209
李桂香 8059795
吕国荣 1332798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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