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利工程施工特点
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对象主要是土方、混凝土、石方以及金属结构、机电安装等,因此对建筑机构的自身稳定性、防渗能力、承压性、抗冲性以及耐磨和抗裂性,均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法进行操作,这样才能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地基有较高的要求。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与湖泊、河道以及沿河等水域施工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实践中一定要根据水文条件、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施工,并做好截流、导流以及水下作业施工。同时,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在枯水期进行施工作业,因为其具有较强的季节性要求,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气候、温度等诸多影响因素。
(2) 水利工程施工常见事故类型
1)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² 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² 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² 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² 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² 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事故;
² 其它原因造成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事故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伤害20个类别。
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多发事故类型包括坍塌事故、触电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
(3) 施工导流与截流
①导流
导流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水流控制,又称施工导流。广义上可以概括为采取“导、截、拦、蓄、泄”等工程措施来解决施工和水流蓄泄之间的矛盾,避免水流对水工建筑物施工的不利影响,把河水流量全部或部分地导向下游或拦蓄起来,以保证干地施工和施工期不影响或尽可能少影响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在河流上修建水利水电工程时,为了使水工建筑物能在干地上进行施工,需要用围堰维护基坑,并将河水引向预定的泄水通道往下游宣泄,即施工导流。施工导流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即分段围堰法导流、全段围堰法导流、淹没基坑法导流。
分段围堰法导流。分段围堰法亦称分期围堰法,就是用围堰将水工建筑物分段、分期维护起来进行施工的方法。所谓分段,就是在空间上用围堰将建筑物分为若干施工段进行施工;所谓分期,就是在时间上将导流分为若干时期。分段围堰法导流一般适用于河床宽、流量大、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尤其在通航河流和冰凌严重的河流上。分段围堰法导流,前期都利用束窄的原河道导流,后期要通过事先修建的泄水道导流,常见的有底孔导流、坝体缺口导流、束窄河床导流等三种后期导流方式,一般只适用于混凝土坝,特别是重力式混凝土坝。采用分段围堰法导流时,纵向围堰位置的确定,也就是河床束窄程度的选择是关键问题之一。
全段围堰法导流。全段围堰法导流就是在河床主体工程的上、下游各建一道断流围堰,使河水经河床以外的临时泄水道或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