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式的“凑数问责”应被追责
更新时间:2018-11-25 10:20:07 来源: 作者: 浏览:999次 评论:0条
导读:形式主义式的“凑数问责”应被追责村民小组长按村支书要求办事,在村支书因此事受处分后,上级原本计划对小组长诫勉谈话,然而考虑到处分指标没完成,最终给了警告处分;一个审批事项从科员到科长,再到分管副局长和局长都有呈批签字,雇员只是把事项录入系统,不巧..
形式主义式的“凑数问责”应被追责
村民小组长按村支书要求办事,在村支书因此事受处分后,上级原本计划对小组长诫勉谈话,然而考虑到处分指标没完成,最终给了警告处分;一个审批事项从科员到科长,再到分管副局长和局长都有呈批签字,雇员只是把事项录入系统,不巧审批出了问题,追责时为了凑数,那就把雇员也算上……有媒体报道,作为约束权力责任的一种重要手段的问责,在一些地方或多或少地走了样。(11月21日《人民日报》)
问责只是手段,绝不是目的,更不是目标、任务。不能简单地以问责数量来衡量执纪成效。而且,从严问责,不是加重问责,该是什么处分就是什么处分。为了凑数而问责,严重跑偏,并且失去了问责的意义。俨然,将问责演变成了问责凑数的形式主义,只要够数就行,不管什么轻重。这样的问责要不得,这样的形式主义思想更要不得。
当然,要彻底杜绝这种执法乱像的出现,最重要的还是上级部门在考核纪检工作时不要一味的关注办案数量,要将重点放在办案质量和整体风气上,真正意义上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对于上级主管或监督部门的角度,考察问责机制在下级和基层是否得到了贯彻落实,重点就应该放在问责的质量和效果上,而不是追求单纯的数量,甚至下达指标。一个地方是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其成效如何,当然要看问责机制是否健全,有没有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按程序问责。多到一线访一访、问一问、听一听群众的呼声和评价,群众意见大、反映的问题长期悬而未决,即便拼命地凑出问责数量,也是形式主义、表面功夫。
因此,若让问责的“板子”从严打下去,就必须打到位,对“问责凑数”也必须严肃问责,只有把问责的“板子”高高举起,打响一个,警醒一片,同时完善执纪问责倒查机制,对没有将问责的“板子”打下去的执板者,从严追责惩处,绝不姑息护短,凝聚起党员干部真抓实干的共识,才能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才能不让问责沦为一种形式主义。(醉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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