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休假权利也应得到保障
更新时间:2018-08-27 22:11:01 来源: 作者: 浏览:809次 评论:0条
导读:公务员休假权利也应得到保障最近,一位网友通过“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反映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政府,“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年休假,请相关部门查询一下,还给员工一个应有的福利。”庐阳区政府的回复并未否认,称大杨镇目前水源保护区整治等中心工作任务..
公务员休假权利也应得到保障
最近,一位网友通过“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反映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政府,“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年休假,请相关部门查询一下,还给员工一个应有的福利。”庐阳区政府的回复并未否认,称大杨镇目前水源保护区整治等中心工作任务繁重,为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暂时未实行年休假制度。(8月26日,中国新闻网)
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加班多、休假难,近年已成媒体报道热点。日常工作层层加码,周期性重点工作如约而至,突击任务一个接一个,“五加二”“白加黑”在一些地方已成常态,“带薪休年假”更是如镜花水月。据记者调查,休假难具有普遍性。不仅是公职人员,基层不少事业单位由于长期事多人少,工作压力大,再加上人员配置不均衡、流动性大等问题,员工正常休假同样得不到保障。
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既然有法律规定,为何该网友所在的镇政府不让休年休假呢?这确实让人费解,不管是从建设法治政府的角度还是从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职工的角度,都应值得认真反思。
任务繁重、考核严厉,往往是推行公务员周六加班的理由。但这种明显违背《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做法,注定难获支持,何况还“没发加班费”,也未安排补休。类似事件一再曝光,恐怕不只是权力任性这么简单。如何提高行政效率、改进不合理的考核方式、依法施政,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的智慧。
笔者当然不是反对政府机关加班,只是希望这样的加班更多的是一种自觉,是一种真需要,而不是行政命令,不是一种破坏性的示范恶例。假如从维护所有劳动者权益的角度考量,我们希望同样为劳动者的公务员的劳动保护、包括其正当的休息权得以受到法律的保障,并以此形成良性示范,从而惠及更多的普通劳动者。
作者:罗三夕
免责声明:《公务员休假权利也应得到保障》一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水利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只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水利在线联系(QQ:593295900),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如果您觉得本文不错,可以点击下面的打赏按钮,对本站进行打赏支持!
| 相关新闻
| 评论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