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要在“带薪休假”作表率

更新时间:2019-12-14 15:21:20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066次 评论:0

导读:近日,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其实,带薪休假早已上升到了制度层面,属于职工的一种权益,应该无条件得到保障。可现实生活中,“带薪休假”却往往成..

近日,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

其实,带薪休假早已上升到了制度层面,属于职工的一种权益,应该无条件得到保障。可现实生活中,“带薪休假”却往往成了纸上福利,领导干部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变相打折,令员工对休假望洋兴叹,难以真正落实。比如:公务员根据法宝的工作年限,可享有5-15天不等带薪休假,可有的单位员工,却并未如数休假过。

既然有了制度撑腰,为何休假还这么难?说到底,还是领导干部起了最为关键的作用。有的领导太过强势,尤其是认为“不加班就干不好工作”的领导,又怎么忍心看着职工休假呢!为此,总会以“工作太忙”拒绝请假,或是以“临时有事”如今请假职工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此种种。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权力任性。再加上“官大一级压死人”,普通职工即便知道权益受了侵犯,但碍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社会,加上领导影响着自己的前途命运,以及年终绩效奖励,不得不有“人在房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感受。

俗话说得好:“休息好才能工作好!”当职工的合法休假被剥夺时,内心必然是反感的,即便被强制留在了工作岗位,恐怕也是“人在曹营心在汉”,心有抵触情绪,完全不在状态,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白白浪费时间。如果休假之后积极作为,恐怕也不会真正落下多少工作。由此看来,剥夺职工休假,强钉在工作岗位,并非领导干部的明智之举。

其实,休假能否落实,关键就是个观念问题。或许,长时间在岗,甚至“五+二”“白+黑”加班加点,会给人营造一种吃得苦、受得累的印象,但如果一名领导干部长期加班,显然就是一种病态模式,说明工作的思路和效率有问题。人如机械,也需要“保养”“检修”,休假几天换种心情,休养身体,是再接再厉苦干实拼的前提。

为此,广大机关单位要主动担当,争作“带薪休假”表率,广大机关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增强对制度的敬畏之心,莫以权压法,真正把休假权还给职工,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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