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官场微小说》征文】52作品:被承包的“香火” || 伍建森

更新时间:2021-05-15 20:42:18 来源: 作者: 浏览:330次 评论:0

导读:被承包的“香火”文/伍建森那天,我心事重重、手脚并用,爬了九百九十九级台阶,气喘吁吁地登上这座千年古刹--光亮寺。明朝末期,有一位绝色美女,在光亮寺短暂修行过,故声名远扬。一位光头圆脸、红光满面、身着黄僧服的大和尚,盯了盯我说:“这位施主,看您印堂微..

被承包的“香火”
文/伍建森
那天,我心事重重、手脚并用,爬了九百九十九级台阶,气喘吁吁地登上这座千年古刹--光亮寺。明朝末期,有一位绝色美女,在光亮寺短暂修行过,故声名远扬。


一位光头圆脸、红光满面、身着黄僧服的大和尚,盯了盯我说:“这位施主,看您印堂微暗,怕是遇到难处了?”
我惊喜过望说:“大师,您真灵,我这次远道而来,历尽千辛万苦,就是为了来求佛消灾的。”
大和尚掏出一个玉坠,见怪不怪道:“佛渡有缘人,心诚则灵,您先捐香火,再烧柱高香,我找主持,把这个玉坠挂件开开光,定会保佑您平安顺利。”


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忙说:“只要能平稳过渡,钱不是问题,捐香火也好说。”
大和尚道:“只要施主舍得,一切都不是问题。”
我捐了三万九的香火钱,在菩萨面前,虔诚地点了一柱3米长的高香,求她老人家保佑我平安无事,又戴上此寺主持开过光的玉坠挂件,满意而归。
三个月后,我在邻县监狱,流着悔恨的铁窗泪。我利用职务之便,给人好处,收人钱财,受贿数额较大,法院判了我三年刑,我要在监狱里,度过漫长的、一千多个难捱的苦日子。
我想不通的是,我捐了大笔香火钱,菩萨怎么不保佑我呢?那挂在脖子上的开光玉坠,咋个不显灵呢?
有一次,在狱内放风,我和一位“老江湖”聊天,他无意中透露,光亮寺,早就被外地人以每年120万元的高额租金承包了,寺里的主持与大和尚,是假扮的,都是油腔滑调的商人,他们“靠寺吃寺”,想尽一切办法捞钱。施主们捐的香火钱,一天可以装满两三麻袋,100元和50元面值的大钱,他们自个数。20元面值以下的零钱,直接装袋,翌日一早,主持开着宝马拉去城里私资银行,由银行的柜员数清后,再整存起来。A市原赵副市长,一次性捐了十万九千元的香火钱,B县交通局原钱局长,一次性捐了八万九千元香火钱,还不是东窗事发,和我们同囚一狱。
不承想,我们这些“善男信女们”的所谓“香火钱”,是被这些个假和尚们承包去了呀?!
可是,他们这些人“租寺吃香火”和我们这些人“以权谋私”,又有什么区别呢?
本文系官场微小说(ID:gc-wxs)原创首发,作者:伍建森



作者简介




伍建森,男,1981年出生,个体劳动者,桂北人居滇南。弥勒市作协会员,华夏精短文学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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