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4-11-18 19:30:59 来源: 作者: 浏览:2464次 评论:0

导读: 聊水安字〔2014〕12号 聊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开发区、高新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农办(委),局属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水利行业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

聊水安字〔2014〕12号

聊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

《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开发区、高新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农办(委),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水利行业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省水利厅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聊城市水利局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省水利厅部署要求,推进水利行业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省水利厅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实际,制定全市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为依据,集中打击、整治当前水利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秩序,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突出水利勘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监测、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水利行业“六打六治”

(一)打击水利勘测设计违规行为;整治超资质范围勘测设计、图纸造假、图实不符,擅自变更设计等问题

(二)击水利工程建设中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反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和违章作业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三)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违章操作行为;整治工程运行管理安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备设施带病运行、全巡查隐患治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击非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治无有效河道采砂许可证和危及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影响河道行洪等问题。

(五)打击水文测报作业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整治水上作业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消防、救生设备器材等问题。

(六)击违反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和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及作业规程等问题。

具体内容为:

(一)水勘测设计

1.超资质范围承接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任务

2.勘测作业、勘察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操作流程的行为;

3.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不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制定应急避险方案;

4.对聘用的临时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避险知识培训。

(二)水利工程建设

1.企业无资质或超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出借、挂靠、借用资质的行为;

2.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不符合建设管理程序,未履行相关手续,非法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行为;

3.擅自变更设计、报大建小、图纸造假、图实不符;

4.建设单位不合理拆解工程,人为压缩合理工期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事施工活动的行为;

6.起重机械、脚手架等未严格执行验收或备案制度,以及安装、使用、拆除等程序不符合规定;

7.未按规定运输、存储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8.施工作业人员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9.生活区与施工区混建,违反消防有关规定,违反公安部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阻燃彩钢板搭建施工用房。

(三)水利工程运行

1.水库(水电站)大坝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不落实;

2.水库大坝无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未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3.大坝及机电设备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制度不完善、设备和人员配备不齐、记录不健全、未及时整编分析数据;

4.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未制定汛期度汛计划和度汛方案,未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

5.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和安全观测与巡查不落实;

6.生活区与工作区域混杂场所未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和灭火器材等的配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四)河道采砂

1.无有效河道采砂许可证非法采砂行为;

2.超范围、超时限、超采量、超船数等违规采砂的行为;

3.危及重要水工程、桥梁、航道、码头、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汛安全、航运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

4.责令停产或吊销采砂许可证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采砂作业的行为;

5.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在河道滩地上大量堆放砂石影响河道行洪、危及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行为。

(五)水文监测

1.水文测船未定期检查、维修,不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

2.水文监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

3.水文作业不穿戴安全防护、救生器具的行为;

4.水文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六)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

1.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

2.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健全;

3.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不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和存放,无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12月结束,共分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各县(市、区)水务局,开发区、高新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农办(委),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水利行业企事业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下旬到11月中旬)。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下旬到12底)。在自查自纠和集中打击整治的基础上,市水利局、省厅、水利部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抽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复查专项行动中已整改的单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各有关单位要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市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领导,安监科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综合协调。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负责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专业指导,强化跟踪了解,指导、督促专项行动并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客,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全面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保证扎扎实实完成任务。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领域、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的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提出责任分工,明确目标、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专业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务求掌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三)统筹协调,严格执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沟通,对于存在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联合执法中需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

(四)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并及时把专项行动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及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最大限度地杜绝水利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开展约谈警示,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警示。要实施“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或个人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且不整改以及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不良行为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水务局,开发区、高新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农办(委),局属有关单位分别于9月底、10月底、11月底报送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于2014年12月6日前将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见附件1、2)报市水利局安监科。

联系电话:0635-8219298

电子邮箱:lcslaj@163.com

附件:1.水利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提纲

2.水利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水利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提纲

一、专项行动基本情况

包括组织发动情况、自查自纠情况、集中打击整治处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

二、分专业整治情况

按照水利勘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监测、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总结各领域“六打六治”情况。

三、存在问题

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提出全省水利行业共性的、突出的问题。

四、典型案例

提供2-3个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典型案例,包括基本情况、违法违规情况、整治处理结果等。

五、意见和建议

总结专项行动成效,提出有关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意见。


附件2:

水利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日至

派出检查(督导)组(次)数

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合计(起)

水利执法查处

联合执法查处

水利勘测设计(起)

超资质范围承接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任务

勘测作业、勘察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操作流程

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不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制定应急避险方案的行为

对聘用的临时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避险知识培训

水利工程建设(起)

企业无资质或超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出借、挂靠、借用资质的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不符合建设管理程序,未履行相关手续,非法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行为

擅自变更设计、报大建小、图纸造假、图实不符

建设单位不合理拆解工程,人为压缩合理工期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

起重机械、脚手架等未严格执行验收或备案制度,以及安装、使用、拆除等程序不符合规定

未按规定运输、存储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生活区与施工区混建,违反消防有关规定,违反公安部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阻燃彩钢板搭建施工用房

水利工程运行(起)

水库(水电站)大坝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不落实

水库大坝无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未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大坝及机电设备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制度不完善、设备和人员配备不齐、记录不健全、未及时整编分析数据

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未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方案,未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

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和安全观测与巡查不落实

生活区与工作区域混杂场所未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和灭火器材等的配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河道管理(起)

无有效河道采砂许可证非法采砂行为

超范围、超时限、超采量、超船数等违规采砂行为

危及重要水工程、桥梁、航道、码头、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汛安全、航运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

责令停产或吊销采砂许可证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采砂作业的行为

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在河道滩地上大量堆放砂石影响河道行洪、危及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行为

水文监测(起)

水文测船未定期检查、维修,不配备救生应急设备、堵漏器材

水文测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

水文作业不穿戴安全防护、救生器具的行为

水文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起)

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

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和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健全

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不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和存放,无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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