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一策”应怎么编制,看看别人怎么做的!!
更新时间:2017-10-20 22:17:29 来源: 作者: 浏览:12084次 评论:0条
导读:关于印发《练市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南浔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委办发〔2017〕12号)》要求,根据《浙江省“一河(湖)一策“编制指南(试行)》,湖州市农业局牵..
关于印发《练市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 ||||||||||||||||||||||||||||||||||||||||||||||||||||||||||||||||||||||||||||||||||||||||||||||||||||||||||||||||||||||||||||||||||||||||||||||||||||||||||||||||||||||||||||||||||||||||||||||||||||||||||||||||||||||||||||||||||||||||||||||||||||||||||||||||||||||||||||||||||||||||||||||||||||||||||||||||||||||||||||||||||||||||||||||||||||||||||||||||||||||||||||||||||||||||||||||||||||||||||||||
南浔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委办发〔2017〕12号)》要求,根据《浙江省“一河(湖)一策“编制指南(试行)》,湖州市农业局牵头编制了《练市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练市塘河长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练市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目录
1 现状调查 1.1河道现状调查 1.2污染源调查 1.3涉河(沿河)构筑物调查 1.4饮用水源及供水概况 1.5水环境质量调查 2 问题分析 2.1水环境污染仍然存在 2.2污染源仍需整治 2.3岸线管理与保护仍需加强 2.4水生态修复工作需要重视 2.5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3 总体目标 4 主要任务 4.1水污染防治 4.1.1工业污染防治 4.1.2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4.1.3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4.1.4船舶污染控制 4.2水环境治理 4.2.1入河排污(水)口监管 4.2.2“清三河”巩固措施 4.3水资源保护 4.4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4.4.1河湖管理范围划界 4.4.2水域岸线保护 4.4.3标准化创建 4.5水生态修复 4.5.1生态河道建设 4.5.2水土流失治理 4.5.3河湖库塘清淤 4.6执法监督 5 保障措施 6 附件 6.1练市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汇总表 6.2练市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表
练市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1 现状调查 1.1河道现状调查 练市塘是南浔区贯穿东西的三条干线河流之一,东起京杭运河(练市镇李家兜砖瓦厂),西连杭湖锡线(菱湖镇菱湖大桥),为Ⅵ级航道,全长22.456公里,流经菱湖镇(南岸6.7公里、北岸7.0公里)、石淙镇(南岸3.8公里、北岸4.9公里)、善琏镇(南岸4.1公里)、双林镇(北岸4.4公里)、练市镇(南岸5.1公里、北岸5.4公里),平均河宽54米,堤防总长度46公里。河道的主要支流为蔡家桥港、马腰坟港、观音桥港、竹子港、夹塘港、竹几兜港、叶家兜港,分别长3.977km、3.822km、1.132km、9.991km、3.954km、1.086km、0.725km,河道流经蔡家桥村、钟家墩村、李家兜村、白水河村、庄家村村、向阳村、儒林村、花盘兜村、南浜村、永福村、建丰村、菱东村、杨家港村、施家桥、夹塘、施家桥村、花园湾村、镇西村、石淙村、银子桥村、姚家坝村等21个行政村。 1.2污染源调查 (1)涉河工矿企业概况。河道两岸200米范围内的企业共有3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5家。 (2)农林牧渔业概况。河道两岸周边共有耕地33779亩,主要用于水稻种植、桑树种植、水塘养殖,其中桑地1732亩、渔业养殖8635亩。 (3)污水处理概况。区域内共有污水处理厂2家,占地面积67346平方米,服务面积1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5.55万人,处理率85%,污水处理后排向京杭运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7处,处理率85%,覆盖人口16900人,处理后排向沟渠。 (4)农业用水概况。区域内共有圩区面积8.5万亩,主要种植水稻和桑树为主,灌溉面积5.02万亩,渠系利用系数0.627。其中菱湖城防工程内面积0.87万亩,共有单闸8座,闸孔总净宽28m;闸站2座,闸孔总净宽13m,总装机270kw。本圩区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一日暴雨两天排出。金家圩圩区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圩内面积1.4万亩,建后共有单闸站10座,闸孔总净宽26.5m,闸站3座,总装机675kW;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出。 1.3涉河(沿河)构筑物调查 练市塘涉河构筑物主要包括水闸、堤防、排水口及桥梁等,其中水闸9座,泵站3座、堤防32.48km,排水口29个,桥梁8座。 1.4饮用水源及供水概况 区域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全区域人口供水均由湖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供应南太湖水源。 1.5水环境质量调查 练市塘河道共有两个水功能区,分别为前面大桥和燕子桥两个断面监测点,水质监测断面为Ⅲ类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无污染较严重的河段。 2 问题分析 2.1水环境污染仍然存在 河道水质虽然总体较好,但由于河道较长,仍有部分岸线环境较杂乱,河面时有漂浮物出现,需要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 2.2污染源仍需整治 沿河两岸区域范围内仍有部分“四无”企业(作坊)需要整治;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养殖场已基本拆除,但仍有少量温室龟鳖场、养鸡场需要拆除;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已经采用纳管处理,但需进行周期性管网疏浚,还存在着雨污未分流彻底、管道老化失修等问题;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不能满足要求,排放标准不高,需进行设施建设。 2.3岸线管理与保护仍需加强 由于该河道两侧部分圩区尚未进行提升改造,大部分属于自然圩状态,故后期需要进行圩区整治提升。 2.4水生态修复工作需要重视 本河道区域内堤防于2011年通过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加高加固,于2016年进行局部维修,但仍存在局部区域的岸坡不稳定的情况。如:练市塘菱湖塘至八字桥漾段现状堤防不达标岸坡有塌损;钟家墩村观音桥港出口段,护岸已经出现外倾现象,时间长久会形成塌损的可能。其次由于堤防上面绿化种植较少,会形成局部严重水土流失现象。 2.5水资源保护工作需进一步深入 按照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进一步加强水政巡查执法。 2.6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河道保洁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河道占用水域现象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历史遗留的临河建筑物依旧存在,河道巡查力度仍不够,河道内非法养殖及电捕鱼现象依然存在,巡查人员力量配套不足,河道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 3 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体,拆除肉鸡养殖场6户1954.8平方米,淘汰低小散企业22家。到2020年,河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并保持到100%以上,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完成重要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区域内22片圩区,12段堤防水利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其中圩区协助乡镇达到标准化管理),全面完成整治“四无”企业(作坊)132家;区域内80%以上水利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对河道沿线的汊港进行清淤轮疏工作,全面清除河道污泥,有效清除存量淤泥,建立轮疏工作机制;完成河岸边绿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现象;严厉打击侵占水域、乱弃渣土等违法行为,严禁涉水违建,实现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违建,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4主要任务 4.1水污染防治 4.1.1工业污染治理 制订实施沿岸低小散企业专项整治及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和改造计划。一是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标注污染隐患等级,引导转型升级,实施重点监控。二是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做好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建立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具体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完成淘汰1台小锅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160家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工作。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对练市塘沿岸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非法设置的排污口进行封堵,减少工业污染对练市塘水环境污染的影响。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对沿岸的重点水污染行业制订废水处理及排放规定,各厂制订一厂一策,行业主管部门在深度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管理台账,实施高密度检查,明确各项治理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管重罚,杜绝重污染行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达标排放河道。 4.1.2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制订实施沿岸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建、配套管网建设、污水泵站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全面封堵沿河违法排污口。积极创造条件,排污企业尽可能实现纳管。对未纳管直接排河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提出纳管或达标的整改计划。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建工作。一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以城镇一级A标准排放要求做好新建污水厂建设和老厂技术改造提升。二是到2020年,实现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对照目标,按河道范围和年度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及出水水质目标,并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三是做好进出水监管,有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达标率。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技术装备水平。四是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做好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五是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否则不得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做好配套管网建设。一是开展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二是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纳管。三是提高管网建设效率,推进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对在建或拟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严格做到配套管网长度与处理能力要求相适应。具体工作目标: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32公里、疏浚污水管网20公里。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建立污泥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重点做好河道两岸地表100米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一是加强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的清运和清理;二是对该范围内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进行清理整顿;三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垃圾、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四是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五是在发生突发性污染物如病死动物入河或发生病疫、重大水污染事件等,及时上报农业畜牧水产、卫生防疫和环保等主管部门;六是受暴雨影响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枯枝败叶、障碍物等,确保河道整洁。具体工作目标:长期落实保洁队伍做好河道长效保洁工作,要求沿线各行政村配合做好沿线汊港的河道保洁及河岸周边环境属地管理工作。 4.1.3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一是根据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以及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划定两岸周边区域畜禽养殖规模。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养殖业,减少养殖业单位排放量。三是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消纳,做好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四是以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对中等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修复以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再提升。具体工作目标: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生猪场、龟鳖场72处及肉鸡养殖场6户1954.8平方米。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一是以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和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目标,切实提高农田的相关环保要求,减少农业种植面源污染;二是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三是推广商品有机肥,逐年降低化肥使用量。四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五是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一是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近岸小网箱养殖规模。二是持续开展对甲鱼温室、开放型水域投饲性网箱、高密度牛蛙和黑鱼等养殖的整治。三是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循环水、工业化循环水和稻鱼共生轮作等循环养殖模式。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制订建制村环境整治计划,明确河岸周边环境整治阶段目标。二是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的要求,提出治理目标。三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 4.1.4船舶污染控制 一是深入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运输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的监督检查,港口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二是实施老旧运输船舶淘汰工程,全市计划淘汰老旧运输船舶280艘,其中市本级90艘,2017年底前完成。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和现场巡查,严格查处违反海事法规的违章行为,严历打击泥浆运输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偷排泥浆的行为。 4.2水环境治理 4.2.1入河排污(水)口监管 开展河道沿岸入河排污(水)口规范整治,统一标识,实行“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并将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依法开展新建、改建或扩建入河排污(水)口设置审核,对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水)口进行登记,并公布名单信息。 4.2.2“清三河”巩固措施 巩固“清三河”成效,加强对已整治好河道的监管,如对2014、2015年度已经整治好的“三河”及2017年整治好的小微水体按照河道保洁的要求落实专人进行长效管理,防止反弹,做到无盲区、全覆盖。 4.3水资源保护 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水质达标考核,定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标的,应及时报告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保部门通报。 4.4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4.4.1管理范围划界 按照标准化创建要求,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界,明确管理界线,严格涉河湖活动的社会管理。 4.4.2水域岸线保护 开展练市塘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严格河道生态空间管控。 4.4.3标准化创建 加快推进河道沿线的圩区建设并做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完成河道沿线圩区工程的建后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 4.5水生态修复 4.5.1生态河道建设 积极开展生态河道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 4.5.2水土流失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提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 4.5.3河塘清淤 完成河塘清淤300万m3,制定分年度清淤方案。重点做好河道沿线疑似劣Ⅴ类水体所在河流的清淤工作,鼓励选用生态环保的清淤方式;妥善处置河道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 4.6执法监督 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查处,打击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无人机、人工巡查、建立监督平台等方式,实行河道动态监管。 5 保障措施 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技术保障、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明确河道的河长和联系部门,河道流经区域范围内有关镇、村要设置河段长并确定联系部门。明确河长、下级河长以及牵头部门的具体职责,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具体配合工作。 督查考核:由“河长办”考核“一河一策”的工作实施情况。南浔区、相关镇和村按行政辖区范围建立“部门明确、责任到人”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强化层级考核。“河长制”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同时组织成员单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资金保障:进一步强化各项涉水资金的统筹与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依托重大项目,从发改、水利、环保、建设、农业等线上争取资金。同时,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治水。 技术保障:加大对河道清淤、轮疏机制、淤泥资源化利用以及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解决“一河(湖)一策”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对水域岸线保护利用、排污口监测审核等方面的培训交流。 大众参与: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让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与推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附表1 练市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汇总表
附表2 练市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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