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两会期间县水利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13-11-20 20:21:04 来源: 作者: 浏览:1140次 评论:0

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安全工作的实际,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水利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安全工作的实际,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水利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指导原则。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我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范围、内容、工作目标

  检查范围:全面排查治理全县水利重点行业、河道采砂、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全县水利重点行业、河道采砂和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切实落实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工作目标:在巩固2009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全县水利行业事故隐患,推动“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现任的落实。

  三、职责分工

  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全面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生产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现任主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开展工作。

  四、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企业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全面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单位、各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按照省政府关于“一岗双责”的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抓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很抓隐患治理。各单位、各部门和企业要突出在建水利工程、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突出工作重点,很抓隐患治理。各单位、各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表扬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批评曝光治理走过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单位,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认真进行总结,加强工作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检查督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给予通报,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理。

Tags:20 01 10 0两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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