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关于灌溉用水收费的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13-11-20 20:07:30 来源: 作者: 浏览:1379次 评论:0

导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昭政办通〔2008〕48号、盐政办发〔2008〕88号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安排布署,组织相关力量,结合实际,对全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收费依据盐津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依据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根据昭政办通〔2008〕48号、盐政办发〔2008〕88号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安排布署,组织相关力量,结合实际,对全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依据

盐津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依据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盐政复〔2004〕33号)和盐津县发展计划局《关于对农业灌溉用水及农村人畜饮水价格的批复》(盐计价格〔2005〕11号)。

二、收费标准

根据盐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多年来偏低现状及全县经济发展水平,按照适当调整、逐步到位的原则确定:小(一)型灌溉工程每立方收取水费0.06元;小(二)型及其以下灌溉工程每立方收取水费0.04~0.08元。

三、水费计收情况

根据水费计收文件规定,2008年是计收标准第四年,田坝子水库今年计收标准为15.00元/亩,小(二)型及其以下的水利灌溉工程因各工程计收起步不同年,今年计收在5~9.00元/亩阶段,水费由各灌区用水户协会收取保管使用,用于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费。

二○○八年十月九日

Tags:水利 利局 局关 关于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免责声明:《水利局关于灌溉用水收费的自查报告》一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水利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只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水利在线联系(QQ:593295900),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如果您觉得本文不错,可以点击下面的打赏按钮,对本站进行打赏支持!

| 评论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