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更新时间:2013-11-29 15:20:25 来源: 作者: 浏览:1839次 评论:0条
导读:协 议 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村委会 (以下简称乙方) 村委会 村委会为了有一个良好的出行条件,甲方使用乙方辖区内的村级生产路作为主要出入道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村委会 (以下简称乙方)
村委会
村委会
为了有一个良好的出行条件,甲方使用乙方辖区内的村级生产路作为主要出入道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道路使用长度及方位。
甲方需使用乙方辖区内村级道路共计 公里,该路段位于乙方村北,东起甲方驻地,西至沙张路,其中包括贾楼村 公里,苇园村 公里,邵堂村 公里。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全额出资负责硬化路面,修建过水穿涵等配套设施,负责道路的养护工作。
2、甲方加强对出入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做到文明驾驶,礼让三先,安全行驶,尽量做到少扰民,开平安车,行平安路。
3、甲方允许乙方村民对道路的使用权,做到双方共同使用道路。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要及时向村民公布,甲方拥有上述村级道路的合法使用权,乙方及辖区内的村民不得阻拦道路和甲方车辆行人通行,不得干扰正常交通。如有村民阻拦,乙方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不得影响甲方正常通行。
2、乙方及乙方村民不得故意破坏上述硬化路面及配套设施。
3、乙方及乙方村民不得在公路上倾倒放置蔬菜垃圾及影响道路通行的“三堆”,不得在道路上打麦晒粮,以延长道路的正常使用。
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道路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如因乙方自身主观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沙镇镇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起诉。
五、协议未尽事宜及其它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免责声明:《协 议 书》一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水利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只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水利在线联系(QQ:593295900),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如果您觉得本文不错,可以点击下面的打赏按钮,对本站进行打赏支持!
| 相关新闻
| 评论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