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专业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13-11-20 11:00:49 来源: 作者: 浏览:1517次 评论:0条
导读:防汛抗旱专业服务协 议甲方:东昌府区沙镇镇水利站乙方:聊城市东昌府区水利开发总公司土方工程处防汛抗旱专业服务队为了加强农村防汛抗旱公益与非公益性服务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
防汛抗旱专业服务
协 议
甲方:东昌府区沙镇镇水利站
乙方:聊城市东昌府区水利开发总公司土方工程处防汛抗旱专业服务队
为了加强农村防汛抗旱公益与非公益性服务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协助镇政府开展防汛抗旱及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甲方对乙方有直接领导调度权。
2、甲方应当划定乙方公益与非公益服务范围、非公益服务标准,公益服务为无偿服务,非公益服务为在甲方同意标准的有偿服务。
3、甲方对乙方定期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及时协调解决乙方服务纠纷及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优先进行公益服务。
2、乙方应当对群众申请的打井等有偿服务,按照相关的收费标准收费。
3、乙方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后持证上岗。
4、乙方在服务期间禁止吃拿卡要,热情服务。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一方违约,将负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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