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协 议

更新时间:2013-11-20 11:00:40 来源: 作者: 浏览:1396次 评论:0

导读:服 务 协 议甲方: 东昌府区水务局沙镇水利站乙方: 村水利员 为了加强东昌府区水利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订以下协议: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辖区内水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及村级水利员进行管..

服 务 协 议

 

甲方: 东昌府区水务局沙镇水利站

乙方:                  村水利员      

为了加强东昌府区水利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辖区内水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及村级水利员进行管理、指导和培训。

2、甲方必须积极支持乙方的各项水利工作,负责协助乙方开展各项水利工作。

3、甲方对乙方定期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及时协调解决乙方服务纠纷及群众反映的问题。

5、甲方应按  /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后持证上岗

2、接受、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护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向村委会、镇(办事处)水利站汇报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3、对本村管辖的农村水利工程(灌溉、排涝、农村饮水、河道、塘坝、水土保持、涉水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程)做好巡查、检查、管理和看护工作,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并充当起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维护员的角色。

4、汛期负责对管辖内河道堤防、水库、塘坝、排水闸站等防洪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村委会和镇(办事处)水利站。

5、负责村内公共水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自己权限范围内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和镇(办事处)水利站。

6、完成镇水利站或村委安排的其他应急性水利工作。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两份,服务年限为三年,从双方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起-2015年11月5日止。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村水利员(签字):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作者:水缘网 录入:水缘网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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