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河湖“清四乱”共护“水安全”
更新时间:2019-04-09 15:02:05 来源:汉阴县河长办 作者:储毅 浏览:903次 评论:0条
导读: 日前,陕西省汉阴县河长办和汉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汉阴县“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加强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共护“水安全”。 《方案》指出,县检察院、县河长办通过靶向发力“清四乱..
日前,陕西省汉阴县河长办和汉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汉阴县“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加强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共护“水安全”。
《方案》指出,县检察院、县河长办通过靶向发力“清四乱”,即日起将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区域内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等违法现象,确保2019年7月前全面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促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不断提升流域和区城水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案》明确,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汉阴县专项行动按照“建立问题台账、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总结”三个阶段推进,重点聚焦“四乱”问题的乱倒、乱排、乱捕等涉河违法问题,专项行动期间社会公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治。
《方案》强调,在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期间,要将省市部署的“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专项整治行动与“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有效结合,县检察院根据已建问题台账,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刑事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支持社会组织起诉等手段,协同县河长办推进“四乱”问题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力争在短期内能解决一批河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使河湖“四乱”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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