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河长”包干千里河道

更新时间:2013-11-06 15:24:19 来源: 作者: 浏览:1285次 评论:0

导读:#TRS_AUTOADD_1369107200750 P {LINE-HEIGHT: 1.5; MARGIN-TOP: 6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6px; FONT-SIZE: 12pt}#TRS_AUTOADD_1369107200750 TD {LINE-HEIGHT: 1.5; MARGIN-TOP: 6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6px; FONT-SIZE: 12pt}#TRS_A..

  三年清水工程即将收官,津城已初显“盈盈碧水绕,婷婷景观错”的北方水城魅力。怎样守住这绕城碧水、沿河美景?天津市在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上推陈出新,大力推行河长制,由地方行政领导担任所辖河道的“河长”,对水生态环境负总责,并实行严格考核。日前,57名“河长”走马上任,对全市已治理的133条(段)河道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管理和保护,进一步巩固清水工程治理成果,助推生态城市建设。

  责任落地 地方行政领导当“河长”

  所谓河长制,就是河道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水生态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所辖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负总责。中心城区以内市管河道由市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区县管河道及中心城区以外市管河道由区县政府行政领导担任“河长”。这样一来,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以属地为主,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结合区域发展治理、管理河道;另一方面,一旦河道水生态环境出现问题,“河长”直接承担有关责任,解决了以往河道管理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据了解,河长制的核心还在于管理责任“一竿子捅到底”,每条纳管河道按照区(县)、镇(乡)、街(村)的行政区划,分段将责任直接落实到最基层的行政领导,形成大小“河长”层层负责的管理体系。按照“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天津市对重点河道和已经治理的河道率先实行河长制,全市6244公里河道堤防已有60%纳入河长制管理,其他河道将加快治理步伐,治理一条纳入一条。到2015年,全市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健全,主要河道优于Ⅴ类的水体长度比例提高到50%,重点河道管理范围可绿化面积林木绿化率达到90%;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主要河道优于Ⅴ类的水体长度比例提高到80%,重点河道管理范围可绿化面积林木绿化率达到95%。

  全面管理 河道水生态环境全覆盖

  由于河长制是属地管理,河道水生态环境的管理任务就不仅仅局限于水质或堤岸等某一方面,而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管理,包括环境整治、堤岸绿化、景观改造等多个方面。一是加强截污治污和水资源保护,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确保污水无直排;加强村镇污水处理、坑塘整治、面源污染控制,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建立河道生态补水长效机制,鼓励使用再生水、雨洪水向河湖、湿地补水;加强排水口门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堤岸水面保洁和违章建筑清理,强化河道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做到河道堤岸水面洁净,甬道、台阶和护栏等堤岸设施完整,砌石护坡无杂草、土护坡适时打草,垃圾收集定点存放,外运处理及时;逐步清理违章建筑和搬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村庄。三是加强河道绿化和景观建设,中心城区和区县建成区河道两岸,逐步建设沿河生态景观带,其他河道堤防建设林木绿化带;加大河道护岸林、堤岸林管护力度,对已有林木实施专业化管护。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相应管理机构,落实河道治理和管护资金;制定河道水环境巡视检查和管理养护制度,培育社会化养护队伍,配备专业设备,实现河道全方位“网格化”管理。

  严格考核 “以奖代补”分级激励促管理

  监督考核是实行河长制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将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严格政府考核;另一方面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接受群众监督。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和日常抽查主要考查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体水质、环境卫生、堤岸设施、景观绿化和管理机制等。社会监督即每条河道聘请当地居民或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定期对河道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评价,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社会监督考核指标;同时还将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月公布一次,并与“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挂钩。“以奖代补”是河长制的一项重要激励措施,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资金以属地区县财政投入为主,市级财政则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堤岸和水面保洁、水质保护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具体资金则根据考核成绩核拨:成绩优秀的按核定资金的100%补贴,良好的按90%补贴,合格的按80%补贴。不搞一刀切、按成绩分级补贴的政策,有利于提高各区县积极性,促进河道水生态环境的治理、管理和保护。而对月考核不合格的“河长”,由市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连续三个月或年终成绩为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河长”,由领导小组约见谈话。

  

作者:局办公室    编辑:网站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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