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城市二次供水建设管理有了标准
更新时间:2014-01-12 17:50:45 来源: 作者: 浏览:1133次 评论:0条
导读:遂宁城市二次供水建设管理有了标准 为规范四川省遂宁市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遂宁市日前出台了《遂宁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维护城市供水安全、保护二次供水设施..
遂宁城市二次供水建设管理有了标准
为规范四川省遂宁市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遂宁市日前出台了《遂宁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维护城市供水安全、保护二次供水设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侵占或擅自停用、改动、拆除二次供水设施。
建设程序
《细则》规定,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制定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案;建设单位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案报城市公共供水公司审核;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将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确认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案报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和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方案给予批复;建设单位将市水务局和市卫生局批复的方案报送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初步设计综合审查,其施工图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审图单位审查合格后与主体建筑共同备案;居民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审查同意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案送二次供水公司,与二次供水公司签订委托安装合同,二次供水公司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安装;其它建筑的建设单位可以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委托二次供水公司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建设主管部门、城市公共供水公司、二次供水公司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参加竣工验收。二次供水设施未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公共供水公司不得供水;二次供水设施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二次供水工程清洗消毒单位,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经卫生部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运营管理
《细则》要求,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与二次供水公司签订二次供水设施所有权移交协议,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组织安装施工的二次供水公司,二次供水公司应当接收并负责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改(扩)建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后,建设单位或产权所有人应当组织有关城市公共供水公司和二次供水公司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产权所有人(居民住宅为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将二次供水设施所有权移交给二次供水企业。决定移交的,二次供水公司应当在签订协议后接收并负责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
《细则》规定,二次供水设施在投入运行前,运行管理单位应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并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每月进行1次水质检测,检测项目及标准按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执行,运行管理单位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报送市卫生局和市水务局,同时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档案,检测费用由运行管理单位承担;对供水设施开展巡查,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对水池、水泵、管线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清洗消毒,对有水箱、水池的清洗每半年不少于1次。清洗消毒结束,并进行水质的常规检测,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保证水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随时做好水压的巡查检测工作;处理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服务和投诉。
供水价格
《细则》规定,二次用水户除向城市公共供水公司缴纳自来水水费外,还应当按照二次供水合同约定向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单位缴纳二次供水水费。二次供水水费收取方式可由城市公共供水公司代收或自行收取,由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商城市公共供水公司确定。
《细则》指出,二次供水水价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城市供水定价监审办法(试行)》规定的输配水成本加上运行管理单位管理成本以及合理的利润进行核定。二次供水成本为运行管理单位将自来水从二次供水设施在城市供水管网取水点输送至二次供水用户计量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按期收回二次供水设备成本、收回资本支出和经营(包括更新、改造、维护和利息、税金)等费用,管理成本以及利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定。执行二次供水水价后,居民住宅物业公司服务收费中含有二次供水相关费用包括动力费等应扣除,由运行管理单位根据二次用水户的实际用水量按照核定的二次供水水价标准进行收取。
《细则》实施后二次供水水价标准出台前,二次供水价格按照动力费、人工费等成本估算以及参考周边城市二次供水价格标准,暂按0.8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收取。(侯跃)
名词解释
二次供水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所需水压超过城市公共配水管网接管点处水压标准,需通过建设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向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点至二次供水计量水表之间的泵房、供水管道、水池(水箱、压力水容器)、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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