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河长亲临现场指导河长制工作
更新时间:2017-07-19 21:44:06 来源: 作者: 浏览:587次 评论:0条
导读:邻水县:河长亲临现场指导河长制工作 近日,四川省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邻水县大石河河长李晓燕,带领县人大农工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的领导和工程技术员,深入凉山乡大石河河段检查指导大石河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图1..
邻水县:河长亲临现场指导河长制工作
近日,四川省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邻水县大石河河长李晓燕,带领县人大农工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的领导和工程技术员,深入凉山乡大石河河段检查指导大石河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图1、李晓燕河长与县级有关部门和当地乡河长、村河长,实地调查了解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图2、李晓燕河长与县级有关部门和当地乡河长、村河长,现场研究河长制工作。
在邻水县凉山乡跳沟村民委员会办公室门前院坝上,李河长庚即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就大石河河长制的河道管理工作,听取了县级相关部门、乡政府河长、村委会河长的情况汇报,倾听了部分村民的意见,研究了大石河河长制工作。李河长指出:全县河道的河长制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理解河长制。河长制是在总结其他地区河道管理行之有效的经验基础上,中央提出治理保护河湖生态的制度,习总书记也在多个场合作出了具体指示。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四川省、广安市和邻水县,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全面推河长制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河长制是将河流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行政领导的重大改革举措,是经济社会优质、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推行河长制坚持四不代替原则,即不代替行政执法、不代替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不代替属地管理、不代替生态环境“谁破坏,谁治理”原则。二要全面深刻了解河长制体系,邻水县贯彻落实《全面推河长制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制,设立县级河长和乡、村河(段)长,也就是每个乡镇、村都要设立河长,由行政主要领导兼任河长。三要理解实行河长制全覆盖的函义。在陆地流域范围内,河长制全覆盖,是指实行河流流域河长制,河流流域就是该河流能够接纳降水的区域。也就是说辖区内某河流的河(段)长,其责任范围,就河流(河段)而言就是指辖区内某条河流(段)及其支流(段),支流(段)的支流(段),如此无限类分下去的所有河流(段)。就区域而言,就是辖区内某条河流(河段)能够接纳降水的区域,自然也包括库、塘、堰。因此,全县所有乡镇、村都要设河长,都有河长制工作。四要找准方向和抓住重点,不同的河流有不同的特点,大石河流域80%以上是山区,森林植被很好,无工矿企业污染,也无规模畜禽养殖,现在水质特别好,是我县难得的最完好的青山绿水之一,但也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需要通过落实河长制工作来治理和保护。县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会同凉山乡抓紧摸排梳理问题,形成4个明晰清单,明确年度治理保护目标、责任和任务,编制一河一策治理保护方案,确定持续治理保护措施。要将森林管护、清水养殖巩固、畜禽规模养殖严格或禁止、河道治理、不稳定岸坡堤防建设、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清理、凉山污水处理站的管网配套运行、动土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民众良好的卫生习惯等作为重点治理方向。使大石河的河长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跃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确保大石河河道的水更绿,空气更新鲜,环境更美好。
(通讯员:秦鸣凤,冯胜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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