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组织学习《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更新时间:2017-04-20 11:34:24 来源: 作者: 浏览:486次 评论:0条
导读:县水务局组织学习《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近日,县水务局召开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贯彻《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好、领会好《条例》..
县水务局组织学习《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近日,县水务局召开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贯彻《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好、领会好《条例》条款,准确把握和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历史背景、主要内涵和现实意义。二是要严格遵循《条例》规定。在帮扶工作中,坚持用《条例》指导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要加强《条例》宣传普及。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精神,提高知晓率,进一步激发帮扶村全体村民主动参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热情,积极营造打好脱贫奔小康攻坚战的浓厚氛围。四要做好水利扶贫项目。在扶贫工作中,作为水务局,首要任务就是解决贫困户的安全饮水问题,饮水点多面广,必须加快进度、不折不扣地按照饮水达标标准“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四个指标完成今年13880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其次就是实施贫困村产水配套项目。项目的实施,必须按《条例》的规定建立公示牌,公示项目负责人、建设内容、规模、投资额度、主管单位及负责人、投诉联系方式等情况。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实行公告公示制度,纳入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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