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召开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协调会
更新时间:2016-08-12 15:59:45 来源: 作者: 浏览:484次 评论:0条
导读: 中国水利网站8月12日讯 为贯彻落实李鸿忠、曹广晶同志有关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批示精神,2016年8月9日,根据厅领导批示,郑光雄副巡视员组织厅办公室、政法处、水资源处、财务处、水土保持处、省防办、省湖泊局、省堤防局、省监察总队、省水文水资源局等,召开厅..
中国水利网站8月12日讯 为贯彻落实李鸿忠、曹广晶同志有关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批示精神,2016年8月9日,根据厅领导批示,郑光雄副巡视员组织厅办公室、政法处、水资源处、财务处、水土保持处、省防办、省湖泊局、省堤防局、省监察总队、省水文水资源局等,召开厅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有关工作的协调会。会议传达了李鸿忠书记、曹广晶副省长关于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批示,学习了省环保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有关情况的报告》,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研究了《省环委会关于对全省突出环境问题实行交办的通知》,省环委会双交办的160个突出环境问题中,没有直接交由我厅办理的事项,充分说明我厅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采取的很多措施是卓有成效的。
会议强调,各处室仍要牢固树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权威,紧紧抓住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尚方宝剑,坚持生态水利建设理念,绝不让江河湖库、沟渠堰塘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今年,洪涝灾害损失惨重,各类水毁工程分布范围广,灾后重建内容多、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处室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力推生态长江建设十条意见》,从严审查、谨慎审批,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到人,维护好河湖生态健康,为湖北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幸福做出更多的贡献。
会议还介绍了省水利厅牵头的省环境保护综合第十二督查组在随州开展督查工作的情况,发现了不少问题。提出了涉及水利的督查重点,要求相关处室结合各自职能展开对照检查,重点针对涉水行政审批、水库保护和管理、水土保持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做出整改;特别是水利部门管理的、具有饮用水水源地功能的水库,要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确保在督查中不出任何问题。
中央环保督查组拟于近期来我省开展督查工作,工作重点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查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据悉,在已完成督查的河北省,责任追究数百人,行政拘留上百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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