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6—2030年)》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查

更新时间:2016-07-01 21:34:22 来源: 作者: 浏览:424次 评论:0

导读:  中国水利网站6月30日讯(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韩锷)6月27日,内蒙古水利厅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由水利厅总工王亚东为组长的专家组。经专家组认真质询讨论,一致通过审..

  中国水利网站6月30日讯(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韩锷)6月27日,内蒙古水利厅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由水利厅总工王亚东为组长的专家组。经专家组认真质询讨论,一致通过审查。

  2000年至今,内蒙古建成了包括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10个盟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45个各类监测站(点)的监测站网,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各类水土流失类型区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监测站网运行后,取得了大量一手的监测数据。2010年~2013年,圆满完成了全国水利普查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情况普查任务,全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逐步展开。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区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动态和生态环境状况,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合理规划今后一段时期内蒙古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发展蓝图,对促进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事业的发展尤为重要。

  《规划》以《全国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1-2030年)》为指导,本着前瞻性、先进性、分步实施、统筹协调的原则,按照全区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从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水土保持定位监测、水土保持调查、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对全区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效果的动态监测、评价和定期公告,为自治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经济发展格局与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规划”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以近期为重点,提出了近期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项目。

  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规划和有关资料,并就规划进行了质询和讨论,认为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全面、布局合理,提出的近期重点项目可行,基本符合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实际需要,可作为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内蒙古水土保持工作站、内蒙古水利科学研究院、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规划编制单位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16人参加审查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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