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调研督察赤峰市深化水利改革工作

更新时间:2016-06-17 18:22:33 来源: 作者: 浏览:340次 评论:0

导读:内蒙古调研督察赤峰市深化水利改革工作 为了加快推进水利改革,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受戈锋厅长委托,2016年6月12日至13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改革办主任、自治区水文总局局长生效友带领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赴赤峰市调研督察深化水利改革..

内蒙古调研督察赤峰市深化水利改革工作

为了加快推进水利改革,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受戈锋厅长委托,2016年6月12日至13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改革办主任、自治区水文总局局长生效友带领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赴赤峰市调研督察深化水利改革工作。

调研组现场查勘了敖汉旗古鲁板蒿乡、敖汉旗北部五乡镇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山灌区等,现场听取了工程情况介绍,观看了水利改革纪实片;并与赤峰市水利局、敖汉旗水利局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市、旗水利局关于改革情况汇报。调研组指出,赤峰市政府及水利局高度重视水利改革工作,不断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该市筹备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主要负责人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委员会,统筹管理全市水资源;市政府出台了《赤峰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走在了全区前列,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体制改革方面,不断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运用PPP模式建设运营三座店引供水工程、中心城区防洪及环城水系治理项目,为全区提供了示范借鉴。三座店引供水工程被列为国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目前已进入开工准备阶段;中心城区防洪及环城水系治理项目已申请列入自治区级PPP示范项目,争取列入国家级PPP示范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前期工作。

在健全水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制定出台了《赤峰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赤峰市河道管理办法》,规范了水行业管理及河湖管理与保护。在水价形成机制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敖汉旗作为2014年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典型引路作用,201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通过国家验收;目前已基本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待水利厅验收。针对当前水利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逐一进行了解答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强调,赤峰市政府及水利局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水利改革,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超前谋划,提前部署,进一步完善改革思路、办法,及时调整改革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敖汉旗要做好水利厅考核验收准备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确保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近日,调研组将以督察专报的形式将此次调研督查情况上报厅党组。(潘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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