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更新时间:2016-05-18 08:41:04 来源: 作者: 浏览:481次 评论:0

导读:  中国水利网站5月16日讯 近日,经湖北省省长王国生签批,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保障正常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通知从五个方面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

  中国水利网站5月16日讯 近日,经湖北省省长王国生签批,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保障正常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通知从五个方面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打击非法采砂、砂场整治和涉砂船舶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将河道采砂管理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领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对采砂管理秩序混乱的地方,要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启动追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要切实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各级政府牵头,建立健全水利、交通、海事、航道、公安、国土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主动做好河道采砂管理突发情况的应对与防范工作。要严打非法采砂,该实施罚款、扣押、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采砂机具和船舶的,必须依法执行到位,该进行刑事追究的必须依法追究。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下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地方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问题严重的地方,通报当地政府,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三要加大涉砂船舶管理力度。各级政府牵头,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建造、改装、移动、运输、安全生产等环节严管严控,构建涉砂船舶齐抓共管局面。政府统一组织,交通港航海事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严控外省采砂船舶转籍过户到湖北省,同时加大对违法改变船舶用途,特别是加装、改装采砂机具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无正当理由滞留本行政区域的外籍采砂船舶实行强制驱离。对本辖区内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采运砂船舶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研究制定切割拆除过剩采砂船舶的配套政策,消化富余采运砂船舶,引导转产转业。四要全面开展砂场综合治理。按照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方案要求,强力推进砂场综合治理。地方政府作为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砂场和非法采砂活动的治理工作。省内其他河流的砂场治理工作,参照长江干线治理的办法,于今年内尽快启动实施。五要积极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妥善解决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建立专业化的河道采砂监管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监管实效。实行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配齐执法船艇、办公设施、执法记录仪、现场取证设备等必要装备。各级政府要将河道采砂监管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纳入财政保障。通过地方投入、省级补助等形式,三年内基本完成长江、汉江及重点湖库沿线相关市县执法船艇和趸船码头等设施的配备建设。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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