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签订首批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合同

更新时间:2016-04-25 18:18:23 来源: 作者: 浏览:503次 评论:0

导读:  中国水利网站4月22日讯(记者赵新)2016年4月20日,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有关市在济南举行《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用水合同》签订仪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安德,副局长王祖利及有关市供用水合同签订单位代表参..

  中国水利网站4月22日讯(记者赵新)2016年4月20日,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有关市在济南举行《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用水合同》签订仪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安德,副局长王祖利及有关市供用水合同签订单位代表参加了签订仪式。本次首批签订合同的包括济南、淄博、枣庄、济宁、滨州、聊城、德州、菏泽8个市。

  据介绍,省领导非常重视首批供用水合同签订工作,多次听取省南水北调局的专题汇报,明确要求尽快完成供用水合同签订和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水费征缴等工作。自2015年4月起,《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用水合同》先后几次征求意见, 2016年3月基本达成一致。

  合同签订结束后,省南水北调局召开由各市参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王安德充分肯定了各有关市克服困难,为推进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合同签订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王安德强调,省南水北调局根据省政府的授权已于2016年1月5日同国调办授权的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签订了供用水合同。根据国家要求和调水工作需要,省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就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合同签订和水费征缴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目前,威海市已经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缴纳了南水北调工程第一批水费,为全省带了个好头,各市应当积极学习借鉴。从整体上看,全省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合同签订和水费征缴工作都取得了重大突破。

  会议系统分析了全省水利和南水北调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各有关市水利部门和南水北调办事机构给市领导当好参谋,继续推动做好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地下水压采、各种水资源统筹配置和南水北调工程水费征缴等工作,促进南水北调工程发挥效益。

  山东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水共涉及全省13个市,尚有青岛、烟台、威海、潍坊、东营5个市未签订供用水合同。其中涉及胶东调水工程的青岛、烟台、潍坊、威海4市将由省南水北调局、省胶东调水局一起签订三方合同,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山东签订首批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合同》一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水利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只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水利在线联系(QQ:593295900),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如果您觉得本文不错,可以点击下面的打赏按钮,对本站进行打赏支持!

| 评论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