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实施“六定”制度 落实两个责任

更新时间:2016-03-31 19:57:02 来源: 作者: 浏览:1001次 评论:0

导读:  中国水利网站3月31日讯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近日,山西省水利厅就细化实施“六定”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定期报告。省水利厅厅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定期向厅党组、省直工委、纪工委报..

  中国水利网站3月31日讯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近日,山西省水利厅就细化实施“六定”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定期报告。省水利厅厅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定期向厅党组、省直工委、纪工委报告工作。厅机关党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定期向厅直机关党委、纪委报告工作。直属单位内设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二是定期分析。厅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并报告厅党组和省直工委。厅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每季度对党员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并报告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内设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对党员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并报上级党组织。

  三是定期谈心。厅直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厅机关支部书记、直属单位党委书记、部分单位支部负责人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活动,督促厅机关支部书记、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厅机关各支部书记、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每季度与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定期督查。厅直机关党委、纪委对厅机关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党委(总支)、纪检组织定期对所属支部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强化追责问责,不仅对违纪党员要查处,对党组织负责人也要追责。

  五是定期检查。厅直机关纪委每年对厅直单位执行党纪处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未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发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纠正并督促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党纪处分执行不到位、不规范和不明确等问题的解决。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厅直机关纪委配合省直纪工委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各纪检组织在本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六是定期研判。厅直机关纪委配合省直纪工委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开展民意调查、分析研判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深入工作一线同党员群众面对面,围绕“四风”问题进行调研访谈,倾听民生民意,收集汇总问题,全面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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