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第十次督导广安农村饮水安全

更新时间:2015-11-17 19:48:48 来源: 作者: 浏览:553次 评论:0

导读:四川省政府第十次督导广安农村饮水安全 11月10日,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斌带队,省农水局主任段霞等一行,第十次督导广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并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督导工作会议,督导组认真听取了广安市政府、各区市县政府关于“十二五”农..

四川省政府第十次督导广安农村饮水安全

11月10日,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斌带队,省农水局主任段霞等一行,第十次督导广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并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督导工作会议,督导组认真听取了广安市政府、各区市县政府关于“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及下步工作措施的汇报,赵斌书记高度赞扬了广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并要求总结经验,对下步工作再次作了强调要求:

    一、总结经验、持续用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把饮水安全工程作为一号工程在抓,市、县(区)、乡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肩负的责任,实行领导蹲点制,蹲点领导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加快建设,现场解决施工问题。二是加强联席会议制度。要认真总结建立起来的联席会议制度,在落实责任分工方面,发改、财政、水务、国土资源、资源交易中心各部门之间建立起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执行、运转、督查机制,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全速加快进度,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特事特办”原则,建立起项目前期工作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决不超期;平行推行制度,各项目按照单项工作平行推进办法倒排工期,定责定员,最大限度压缩前期工作时间;交接签单制,从上一节点进入下一节点时,责任双方实行签字画押,明确交接时间,为倒查责任提供依据;技术指导制,派驻专业技术人员为技术力量薄弱的区县进行技术指导。四是强力督导问责,双督导、双问责。继续执行由市督查办牵头,水务、发改、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项督查组,每半月深入区市县督查责任主体落实情况、部门履职情况、时间节点控制情况。市水务局六名领导分别牵头组建督查组,每周深入六区市县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建设进度、节点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水质达标等内容。对重视不力、组织不到位以及进度迟缓、办事拖拉、重要节点频频超期的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和责任人从严问责。五是严肃问责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参与各方面要全力配合,制度到位,督导到位,进度推进措施到位。

    上述广安创建的典型经验,要好好总结,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持续用功,再突击40天,圆满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建设任务。

    二、瞄准目标、坚定信心。一是落实“四个100%”任务。要对照任务找差距,列出工作任务详细清单,按12月20日前全部全面完成的总要求,采取定责任人、定时间进度、定质量标准的办法狠抓落实,全力实现工程完工、资金到位、解决人数、水质达标“四个100%”。二是抓紧完成2014年前项目竣工验收。务必抓紧时间对2014年及以前年度饮水安全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加快工程结算,审计,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验收,要采取非常时期非常措施,保持强有力的措施抓好验收各项工作。三是做好水质监测工作。要加强对各个新水源点进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让基层群众喝上了放心水、安全水,水质监测必须到位。加强水质检测中心的建设,尽快落实配备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实验室装修、人员和经费,严格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定期对农村集中供水进行抽检,并为分散供水提供检测服务。加大日常监测频率和力度,做好运行维护和加药、消毒等工作的值班记录。四是加强水源保护。结合广安市开展的“洁净水”活动,实施“清水工程”,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加强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下大力气抓好该项工作,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安全保障、事故应急、监测监控、年度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政策制度,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理机构和保障体系,完善供水工程事故应急预案,选择并保护好备用水源。五是健全运行管护机制。运行管护机制方面有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有些区市县在供水一体化的问题上认识不足,仅重场镇供水建设,运行管理机构(公司)重场镇运营,农村村级供水工程这一块工作不重视。要坚持建管并重,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模式,要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服务农村、微利经营、以镇带村、逐步拓展、全域覆盖”的县级公益性农村饮水安全经营管理机构,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公益性原则,不能把农村饮水安全资产当成“资本”,做到场镇和农村供水一体化,不能割裂。

    三、严明纪律、圆满收官。一是严明纪律,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917号),实行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拨付,严格县级项目报账制,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严格按照程序推进工作,不得因为抓进度而违背相关拨付程序,要确保项目资金、工作人员、干部安全。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要经得起专项审计,手续完善,资料齐备,规范痕迹资料的收集归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过程形成的资料,按照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归档,同时加快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验收,确保建成一处、验收一处、交付使用一处。三是要加强饮水安全书记核查。要加强对饮水安全解决人口、工程实体量统计数据的核查,确保饮水安全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文华,市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徐元武,副局长卢俊华及各区市县政府、水务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肖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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