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要点
更新时间:2015-06-20 09:23:01 来源: 作者: 浏览:543次 评论:0条
导读:北京市水务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北京市水务局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指导政府信息..
北京市水务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北京市水务局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法制处、科教处、宣传处、人事处、监察处、水务信息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
要点中提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水务中心任务,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在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新闻发布及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上实现新突破,以进一步提高市水务局公信力,增进水务工作透明度。
要定期公开重要河流、大中型水库和湖泊水质信息;督促供水企业定期公开水厂的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信息;加大水环境执法检查的公开力度;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水环境事件的信息,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
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做好“十三五”水务规划编制发布解读工作;制定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办法,推进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围绕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水务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
要建立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网站管理机制,加强网站的建设,建立定期评估通报机制,每季度对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水务信息公开目录,提升水务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水平;进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要强化不同平台、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研究制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地图;建立向政府公报及时报送文件的工作机制;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规范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在局网站完善依申请公开网页;推进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定期报备、定期通报机制,建立同审判机关、复议机关兴政诉讼、复议案件工作情况沟通机制。
要按照水务实际工作与政策解读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等重要政策法规,要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配合市政府办公厅落实局领导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例行吹风会和市民对话一把手直播节目;配合市政府做好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解读工作,编写2015年市政府工作情况汇编。
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水务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受众面;加强与市属主要媒体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及主要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建立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制度,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及时回复机制;健全水务工作舆论收集、信息共享和虚假信息辟谣机制,对涉及水务工作的虚假信息进行实施监测和报告,并迅速通过新闻发言人、网站、政务微博微信、辟谣平台和媒体予以澄清。(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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