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河务局财务科组织学习《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 处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1-09-01 10:04:12 来源: 作者:杨春霞 浏览:99次 评论:0条
导读: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修订印发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平稳过度,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豫西河务局财务科组织全体人员对《..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修订印发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平稳过度,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豫西河务局财务科组织全体人员对《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进行认真细致地学习: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根据原账编制2021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表;按照新制度设立2022年1月1日的新账。工会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等资产数据。
二、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支出类、其他要求。
三、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四、对新账的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五、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六、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编制2022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和国有资产情况表;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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