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胜天湖水库扩建合作协议签约

更新时间:2015-01-14 20:27:51 来源: 作者: 浏览:2306次 评论:0

导读:重庆大足胜天湖水库扩建合作协议签约 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审核意见的通知》(长规计〔2014〕620号)文件精神,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已顺利通过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核。 为加快推进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下阶段各项工作,确保该项..

重庆大足胜天湖水库扩建合作协议签约

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审核意见的通知》(长规计〔2014〕620号)文件精神,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已顺利通过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核。

   为加快推进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下阶段各项工作,确保该项目早日审批立项,早实施,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水建〔1995〕1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07〕180号);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11〕15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及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渝水规计〔2011〕1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大足区水利发展与改革,推进大足区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步伐,1月9日,大足区政府与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约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合作协议。

   为了顺利推进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建步伐,双方明确权责:一是大足区履行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建设的行政领导和管理职责,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组织抓好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和征地移民等工作。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矛盾纠纷及时沟通和协调处理,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同时,大足区负责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总投资中除市及市以上资金以外建设资金和工程超概资金的筹集和“兜底”责任,确保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满足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的建设需要;二是大足区负责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工程建设及淹没用地;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标准按国家和重庆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文件执行,工作及费用在初设概算内实行“双包干”;三是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市及市以上资金衔接、管理、划拨,保证在市级以上资金到位前提下按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据悉,大足区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由现在的小(一)型扩建升级为中型,将成为一座以城乡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有农村人畜饮水、防洪、旅游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扩建后,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52.88平方公里,总库容1053万立方米,正常库容958万立方米,死库容123万立方米,调节库容835万立方米,年均可供水量可达1280.8万立方米,配套干渠、支渠线路总长33.31公里,投资估算6.36亿元。

水库扩建工程建成后,可解决万古镇、国梁镇、雍溪镇9.1万人饮水安全(其中:万古镇及万古工业园区7.5万人、雍溪镇1.2万人、国梁镇0.4万人),灌溉面积2.05万亩(其中:田13325亩、土7175亩),可保障农村人畜饮水143万立方米,涉及灌区农村人口3.2万人、牲畜9.3万头。将缓解受益地区乡镇居民生活的用水矛盾,促进本地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对当地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改善人民的生活、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重庆市大足区委书记江涛、区长周少政、重庆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祖伟、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胜参加签约仪式。

(大足区水务局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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