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水库大坝的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及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2)与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有关的工程质量评价及大坝运行管理评价
(3)在上述复核与评价基础上完成大坝安全的综合评价
综合大坝工程性状各专项安全性分级结果,最终确定安全分类,水库大坝安全分为三类:
一类坝安全可靠,能按设计正常运行;
二类坝基本安全,可在加强监控下运行;
三类坝不安全,属病险水库大坝。
(1) 有资质的单位对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在《水库安全鉴定综合报告》的结论中,明确为几类坝。
(2)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认定水库大坝属几类坝。
水库安全鉴定,一般需提交如下报告:
《水库安全鉴定综合报告》;
《水库大坝补充勘探报告》;
《水库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报告》;
《水库大坝老化病害检测评估报告》;
《水库大坝现场检查报告》;
《水库大坝渗流、边坡稳定分析报告》;
《水库大坝建设与运行情况报告》;
《水库溢洪道、放水洞老化病害检测评估报告》;
《水库溢洪道(闸)安全复核报告》;
《水库放水洞安全复核报告》;
水闸安全鉴定
水闸安全类别划分为四类:
一类闸:运用指标能达到设计标准,无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按常规维修养护即可保证正常运行。
二类闸:运用指标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一定损坏,经大修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三类闸: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四类闸:运用指标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
水闸安全鉴定包括水闸安全评价、水闸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水闸安全评价:鉴定组织单位进行水闸工程现状调查,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水闸安全评价提出水闸安全评价报告;
(二)水闸安全评价成果审查:由鉴定审定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召开水闸安全鉴定审查会,组织成立专家组,对水闸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形成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三)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