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施工安全基本保证措施
(1)所有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要确保必需的安全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设施齐备,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爆破作业放炮必须由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的爆破工担任,严格防护距离和爆破警界;设置爆破警戒哨。
(3)施工设备、车辆由专人驾驶,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对施工设备、车辆的使用,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则;起重机起重臂下、装载机铲斗内,严禁站人;施工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施工,不得违反程序施工。
(5)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停车场、修理场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计划在营地和场地内挂设施工布置总平面图,在场地各处,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布设相关的安全标志。各种安全标志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相关规定。
(6)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弯道、危险地点、分叉点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现场道路应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
(7)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且经地方政府消防部门检查认可,并使这些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满足消防要求。消防器材设有专人管理不能乱拿乱动,组成一个由5~1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8)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能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近旁堆放。
(9)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安装验收制度,机械安装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所有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使用期间定机定人,保证设备完好率。
(10)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11)高边坡位置、高空作业的作业位置要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
(12)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加工、保管、使用等工作项目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审查和检查。炸药必须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区有一定安全距离的仓库内,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在施工现场堆放炸药。
(13)在施工现场,配备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负责工程及施工物资、机械装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夜间照明和围挡设施;该项保卫工作,在夜间及节假日也不间断。计划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内部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施工区域内所有治安保卫事宜。治安保卫小组的成员要熟悉当地附近的地形地貌和风土人情,以及附近各级乡村机构、业主和监理人的人员和车辆以及可能接触的其他承包人等。在必要的时候将请当地公安部门协助进行现场保卫工作。
(14)在施工现场设有医务急救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专业的急救医护人员,急救人员应具有至少五年以上的急救专业经验,并与当地一家医院签定医疗服务合同。计划委托当地卫生部门在项目部人员中培训数名兼职急救人员,使其掌握常用的急救措施。施工现场应经常性的开展医疗卫生常识和防病宣传教育活动。
(15)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