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04年发布了行业标准《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 308)。该标准适用于建制镇、集镇、村庄(居民社区)等集中式供水的供水单位资质认证和相关管理工作。该标准将村镇供水单位按实际日供水量可分为五类,实际日供水量Q 〔单位为M3/d)大小(Q>10000、10000≥Q>5000、5000≥Q>1000、1000≥Q>200、Q<200)分为五类(Ⅰ、Ⅱ、Ⅲ、Ⅳ、Ⅴ)(详见附录2.6〉。
该标准对供水工程、基本要求、供水水源、供水水质、供水水压与水量、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