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未成年事件,为何频发

更新时间:2020-04-21 17:58:50 来源: 作者: 浏览:1362次 评论:0

导读:近日,澎湃新闻报道了《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警方立案》的消息,爆料人称,烟台一上市公司高管自约2016年起多次性侵14岁养女小兰(化名),直到2019年4月,再一次遭性侵并被殴打后,她选择报警。目前,烟台警方已再次立案。从赵志勇性侵案,新城控股原董事长..

近日,澎湃新闻报道了《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警方立案》的消息,爆料人称,烟台一上市公司高管自约2016年起多次性侵14岁养女小兰(化名),直到2019年4月,一次遭性侵并被殴打后,她选择报警。目前,烟台警方已再次立案。

赵志勇性侵案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事件,再到最近热议的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案,一桩桩一件件儿童性侵案多次刺痛人们的视线,而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不知有多少邪恶的魔爪伺机潜伏,在纯真无邪的孩子身后蠢蠢欲动

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出现性侵未成年事件?一次次被曝光,又一次次销声匿迹没有严惩?还是严惩力度不足以震慑犯罪者?

笔者认为,性侵儿童事件频发,究其根本,一是家庭监护及性教育的缺失。作为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人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在这么多血淋淋的惨剧面前,对于性教育不应该再保持缄默,毕竟我们有多无知,孩子就有危险。二是学校对儿童性教育处于空白,“性教育”课本待普及、教学内容需拓宽。学校层面应对教师进行性教育教学的技能培训,按照国家层面的文件要求,把性教育课程开设起来。在学校里,老师们如何给孩子们教授性知识,对于儿童性教育来说似乎显得更为重要。三是法律在保护儿童方面失去应有的震慑力。据了解,在我国,性侵未成年人的罪名分为猥亵儿童罪与强奸罪,但这种划分并不能全面覆盖儿童可能遭受到的性侵害。建议专门设立独立的性侵儿童罪,而不是把儿童和成人放在一起考量。

只有多方共同构建起一张针对儿童被性侵的防御网,或许才能斩断伸向儿童的魔爪。(笔者:瞌睡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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