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档案扎“篱笆”、筑“堤坝”,让造假干部无处遁形
更新时间:2018-12-04 22:30:52 来源: 作者: 浏览:1422次 评论:0条
导读:给档案扎“篱笆”、筑“堤坝”,让造假干部无处遁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7章46条,分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附则,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概念、作用以及..
给档案扎“篱笆”、筑“堤坝”,让造假干部无处遁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7章46条,分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附则,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概念、作用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记载,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正是因为干部人事档案影响着干部选拔任用,其真实性对组织人事工作来说就显得至关重要。
近年来,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屡屡出现,类似“骗官书记”“五假部长”的造假现象也时有发生,有的年龄造假,有的学历造假,有的身份造假,有的经历造假,不一而足。究其原因,就是造假干部想通过档案造假来欺骗组织、获得组织重用。这种做法破坏了选拔的公正性,削弱了组织的公信力。
新印发的《条例》给干部人事档案扎紧了“篱笆”、筑牢了“堤坝”。《条例》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顶层设计,突出了全面从严。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了档案的“建、管、用”,明确了工作纪律、监督要求。《条例》针对薄弱环节还提出了“十一严禁”,划出了底线,标明了禁区,拉起了警报。
新印发的《条例》从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方面全面从严加以规范,堵住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漏洞,让造假干部无处遁形,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蜀州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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