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乘冲突频发 司法如何作为

更新时间:2018-12-28 10:33:11 来源: 作者: 浏览:939次 评论:0

导读: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该报告显示从2016年1月1号至2018年10月31,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这些案件中超半数有乘客袭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该报告显示从2016年1月1号至2018年10月31,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这些案件中超半数有乘客袭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方向盘的情况,而纠纷起因多为“坐过站”、“上下车地点”或“车费”这类小事。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最后付出的却是生命的代价,太不值。”,不少网友也在微博上发起#别碰司机#、#文明出行#等话题。

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专题报告》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统计公检法机关过去是如何处罚此类行为,受到处罚有多少,量刑如何等;另一方面,是告诉广大公民,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应尽量避免和司机发生冲突和纠纷,同时也告诉司机,如果遇到此类行为应该冷静处理,其他乘客对此类违反公共安全的行为也要及时制止。

10月29日,湖北咸宁不想买票乘客推拉司机;11月3日,江西新余,未到站就想下车乘客抢夺方向盘;11月7日,乘客因乘错车而死掐司机脖子等等,自10月28日重庆万州发生了公交车坠江事件后不到20天的时间里,全国发生类似任性乘客大闹公交车,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又有近20起。网友们在痛心、愤怒的同时也不禁在想,除了为司机装置防护栏等硬件措施,法律该如何作为。

从大数据可以看到,法律是一直在出手的,但万州公交车悲剧发生之后,人们对法律的期待变得更高,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腾云表示:“如果在正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殴打司乘、抢夺方向盘、损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行驶的行为,应当依法一律入刑”。也就是说不再用结果是否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来衡量是否入刑,而是只要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大法官继续表示:“防卫自己利益、防卫车上其他乘客利益,甚至防卫车外人员身命财产不受伤害等行为都属于正当防卫,如造成侵权人伤害的,不应该负刑事责任”。如果其他乘客遇到此类妨碍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制止、主动作为,防止万州公交车悲剧事件再次重演。

每天约有2.5亿人使用公交车出行,任何一个公共安全事故都是这个社会不能承受之重。保证公交车的安全行驶,硬件只是基础,法律才是长久的保障。(文/阮思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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