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管交警的”折射特权思想作祟
更新时间:2018-05-03 22:50:56 来源: 作者: 浏览:754次 评论:0条
导读:“我是管交警的”折射特权思想作祟近日,在河北邢台市泉南大街和公园东街交口,交通协警拦住了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告诉车主当日限行尾号5和0,请车主出示驾驶证和行车本接受处理。于是,车主说:“我是市政府办公室的,我就是管交警的,我急着去派出所办事。”(5月2..
“我是管交警的”折射特权思想作祟
近日,在河北邢台市泉南大街和公园东街交口,交通协警拦住了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告诉车主当日限行尾号5和0,请车主出示驾驶证和行车本接受处理。于是,车主说:“我是市政府办公室的,我就是管交警的,我急着去派出所办事。”(5月2日,《新京报》)
既然是公职人员,就更应该有公职人员的样,不仅对城市交通法规烂熟于心,同时还懂得在具体实践中给群众做标杆,当示范。可上述公职人员做法却让人大跌眼镜,明明知道自己所驾驶的车辆是限行的,却偏偏要与城市交规对着干,当交警拦下其车辆后,他非但不接受处罚,还口口声声说“我是市政府办公室的,我就是管交警的,我急着去派出所办事”。
虽然此事得到了妥善解决,但需要要反思的是,在现实中,这样的事件并非个案。上个月,河北唐山公安交警支队民警和辅警在处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被涉案人员的亲属、时任唐山市地税局海港开发区地税分局副局长赵某某的妻子掌掴与辱骂,引发广泛关注。
究其根源,离不开“特权”二字,是手握公权力的人员及其家属的特权思维在作祟。这些人意识不到,交警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便是公职人员、公务车,只要是公共交通参与者的一分子,就要接受交警部门的监管,这是任何人都不能逾越的底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者,治之正也。身份不能作为抗法的通行证,无论多么“光鲜亮丽”的身份,都不能作为支配法律的权限支配,更不能为抗法提供“保护伞”,任何将身份当作抗法“通行证”的人,注定是行不通的。(王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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