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监察员勇担新使命

更新时间:2018-04-27 11:09:59 来源: 作者:小洪 浏览:798次 评论:0

导读: 当好监察员勇担新使命 2018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

当好监察员勇担新使命

2018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党同志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与腐败作斗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推进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锻造一支人民信赖、风清气正、素质过硬的党员队伍。

新阶段必须要有新气象,作为纪检、监察人员,我们要承载新使命担当,关键是要学深悟透监察法,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刻内涵,增强履职担当能力。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学习,尤其是要深刻领悟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通过学习,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专业能力,增强履职本领。

我们不仅要明白监察职能定位、职责范围、程序要求,更要准确把握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三项职能以及监督、调查、处置的三大职责和十二项权限手段,突出留置取代“两规”这一亮点。

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度。我们不仅要学,还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践行监察法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在学深悟透监察法的基础上,自觉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使命,以勇于担当的气度和魄力将监察法这一反腐制度优势转化为廉政治理新效能。

作者: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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