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吏治”精神,做“立志”干部
更新时间:2018-11-29 15:06:32 来源: 作者:焦炳尧 浏览:837次 评论:0条
导读:“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宋•王安石《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官吏,是法律的执行者与监督者,应当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若是官吏不良,那么有法律也难以执守。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宋•王安石《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官吏,是法律的执行者与监督者,应当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若是官吏不良,那么有法律也难以执守。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的使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6日下午就中国历史上的吏治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拓宽用人视野,激励干部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时间“吏治”话题成为舆论热点。我们应当怎样弘扬“吏治”学习精神?我认为,应当从自身做起,做一名“立志”的干部,做一名志向远大、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干部。
志向远大,是干部的眼界。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在实践工作中锻炼才干,在攻坚克难中展现风采。做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的合格干部。
乐于奉献,是干部的情怀。工作中,也许我们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运筹帷幄、力挽狂澜,但在日常琐碎的工作中,给群众多解释几句,为群众多写几笔,都能够让群众更加清楚办事的流程,需要的材料。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干部情怀。
愿意接受磨难锻炼,是干部的担当。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工作中的磨难,在磨难中锻炼自己的才干,是干部的担当。这种“阳光”就是责任、使命。主动去承担任务,去学习专业文化,去思考解决办法。把群众的需要放在心上,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磨难便成了锻炼才干的磨刀石。
将群众放在心中,做事不敷衍、不推脱,做人不功利、不浮躁,做一名“立志”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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