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创新发展的“枫桥经验”
更新时间:2018-11-15 11:11:12 来源:水缘网 作者:农伴 浏览:920次 评论:0条
导读: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中央政法委与中共浙江省委12日在浙江绍兴联合召开纪念大会。如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会议释放..
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中央政法委与中共浙江省委12日在浙江绍兴联合召开纪念大会。如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会议释放出哪些信号?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2018年11月13日 新华网)
半个世纪前的1963年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起草的报告上批示:“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毛泽东同志的批示,为当年那场轰轰烈烈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指明了新方向。
适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新方法。2013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成为新时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指路明灯。(文/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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