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打伞”结合 攻坚扫黑除恶

更新时间:2018-09-21 23:28:51 来源: 作者:段展 浏览:1014次 评论:0

导读: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开展扫黑除恶..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赵乐际同志强调:“要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深挖彻查黑恶案件,对于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开展核查调查,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指导督办,以案件办理为突破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宣传,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保护伞”行动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微腐败”治理结合起来,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要严肃问责,有力有效震慑违法犯罪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全力遏制黑恶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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