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适应从严治党铁的纪律新常态
更新时间:2018-08-27 17:07:04 来源:网络评论员 作者:长河川淼 浏览:1058次 评论:0条
导读: 8月26日,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将在今年国庆开始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二次重大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干的强烈信号!作为党的各级干部必须主动适应铁的纪律和从严治党新常态,有效杜绝“四风问题”..
8月26日,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将在今年国庆开始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二次重大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干的强烈信号!作为党的各级干部必须主动适应铁的纪律和从严治党新常态,有效杜绝“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不断保障防范、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落地落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扎紧制度篱笆,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更充实。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是贯彻新思想的必然,是新党章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据悉,新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人民领袖习近平在中央和全党上下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率先树立起政治、大局、核心和看齐意识,夯实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与中央保持一致的严厉处分规定。增加了针对山头主义、拒不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在落实中央部署上折扣变通,以及制造传播谣言等危害全党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增加了“两面派、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处分规定。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或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的处分规定。
我们作为党的基层干部要自觉地以新思想为指导,增强“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确保令行禁止。因为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同志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关键性地位。2015年通过的党纪处分条例相当于“体系性重构式”修订。特别强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为党员干部特别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底线”,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随着从严治党新形势再发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九大对强化新时代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根据新修订的党章,切实建立健全新的纪律制度成为全党上下最为迫切的需要。
当然,全国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依旧任重道远。作为党的干部须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令行禁止。要自觉维护党组织和各民族的团结和谐安定,要对那些利用宗教、民族等活动破坏民族团结以及社会安定的从严处置。作为党的干部应自觉坚定信念,增强自我学习教育管理,对信教没转变的,要劝其退党直至除名。作为干部须抓好“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绿色发展”等基础工作,不当“两面人”,严格规矩、作风和家风,主动彰显新气象、新作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网络评论员:长河川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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