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社会建设要抓“关键少数”
更新时间:2018-08-23 10:49:09 来源:水缘网 作者:唐莉 浏览:683次 评论:0条
导读:“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游启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占用公房的问题。游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8月20日 人民网)人无信不立,国无德不强。解决社会不诚信问题,还需要抓住“关..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游启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占用公房的问题。游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8月20日 人民网)
人无信不立,国无德不强。解决社会不诚信问题,还需要抓住“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作为社会诚信建设的重点。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人民赋予的权力,他们的不诚信行为将导致脱离人民群众,失信于民,因此,领导干部诚信建设是我们社会诚信建设的关键,领导干部的诚信就显得更为重要、更加紧迫。
游启华作为党员干部,长期违规占用集体公房,将其当作“麻将室”供自己娱乐使用,在组织要求清退时,竟然当起了“老赖”,拒不腾退。对于“老赖”这个词语,常常见诸于媒体、网络、报端,更多时候都是与逃废金融债务、经济失信行为等联系在一起,也让社会公众认为“老赖”就是那些欠贷不还、欠钱不还的失信人员,但是我们往往忽略了机关单位内的不诚信行为,如个别干部的公车私用行为,公务接待中的超标现象,政绩上的虚伪浮夸,人际关系上的背信失信等等,这些都让推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过程倍感艰难。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导致在整体社会治理方面各级政府和社会支付了较高的治理成本。面对这样的问题,从基层直接履行监管职能部门的角度看,不能把原因简单归为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力,应该从社会不诚信的根源、社会诚信建设的关键入手探寻原因,建立健全预防与惩戒不诚信机制。
笔者认为,我们要从根治“特权”行为入手,让领导干部带头讲诚信,让他们成为社会诚信的示范群体,引导社会公众重信、守信,促进社会诚信环境的形成。(文/唐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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