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在“乡村”
更新时间:2021-12-19 09:20:31 来源: 作者:驰 浏览:40次 评论:0条
导读:近日,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正所谓,知法才能守法,守法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法治..
近日,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正所谓,知法才能守法,守法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加强法律宣传普及,让广大民众成为法律明白人。相比之下,基层又是重中之重,应作为法律知识宣传推广的“主阵地”,才能提升全社会的法治素养。
要加强基层宣传。近些年来,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加快,公众的法治意识持续提升,“遇事找人不找法,办事求人不求法”现象明显减少,但不可否认,在基层还有一批群众不知法、不懂法。为此,要开展好“法律七进”行动,尤其要把《宪法》《民法典》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分析、图文并茂的解读、大白话的讲解,使法治内容入脑入心,提升公从的法治水平。
要注重示范带头。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工程,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如果总是一味地机械灌输,可能会事倍功半。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当好学法带头人,守法的示范者。尤其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切依法依规办事,不讲人情,不开“后门”,不循私枉法,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法治公信,才能提高公众守法的自觉性。
要打造法治政府。口说千遍,不如行动一次。对广大群众来讲,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氛围,关键要看政府怎么做、怎么办。必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有序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让群众当主人,才能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全力当好法治建设的“主人翁”。
行百里者半九十。要让基层群众成为“法律明白人”,不可能立竿见影,必须从长计议、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通过知识的解读、身边事情的影响,以及风气的潜移默化浸润,才能真正改变群众的陈旧观念,把法律挺在最前面。如此下去,法治国家的建设才能取得长足发展,使社会风气更加清朗,政治风气更加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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