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长制”公益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7-11 21:55:05 来源: 作者: 浏览:1710次 评论:0条
导读: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按照部领导要求,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
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按照部领导要求,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凝聚起全社会珍爱河湖、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在部办公厅、部建设与管理司的指导下,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联合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举办“河长制”公益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就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希望各级水利部门特别是水利宣传部门积极组织、广泛发动行业和社会力量热情参与,踊跃投稿。
一、 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旨在以微电影、微视频方式,多角度、多层面、多元化展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进展成效。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反映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通过坚持党政领导负责制、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考核问责等措施,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聚焦各地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的各项举措。
3.重点反映省、市、县、乡、村等不同层面的河长如何履职尽责,特别是创新河湖治理和管护的生动故事。
4.展示全面推行河长制后河湖管护的成效,体现全面推行河长制给河湖治理、水生态环境带来的积极变化。
5.展现各地调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护的创新、做法,形象呈现“百姓河长”助力河湖保护的图景。
6.充分展示水利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在河湖管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展现水利人“献身、负责、求实”的精神风貌。
所征集微电影、微视频可以是艺术创作的故事,也可以是真人真事的纪录、富有创意的动漫以及公益广告等多种表现形式。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内容,作品要求立意高、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做到节奏紧凑、镜头优美、语言凝练,避免出现生硬宣贯或工作汇报。
二、征集时间
自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奖项设置
1. 微电影
一等奖:1部,奖金:15000元
二等奖:2部,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部,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5部 奖金:各1000元
2.微视频
一等奖:1部,奖金:15000元
二等奖:2部,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部,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5部 奖金:各10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稿要求
1. 作品须为近期原创作品,未在其他媒体公开刊播,彩色、黑白不限。所有作品时长在3—15分钟之间。
作品技术规格:
(1)格式:MOV
(2)分辨率:1920*1080和1280*720各提交一版
(3)帧速率:25帧/秒 编码:H.264
2.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3. 活动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4.在征集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将在中央主流媒体网站、水利部网站、中央主流媒体客户端以及水利新媒体平台上刊播。
5.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不退存储介质,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作品可以光盘、U盘提交,也可以邮件告知主办方网盘下载地址方式提交,同时提交参赛报名表,否则作品不予受理。
投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D座841
咨询、联系人:马源廷 靳经纬
邮编:100038
电话:010-68545984 01063202762,13810825685 18511379895。
7. 本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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