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辰溪县一家硫酸厂违法排污造成村民砷中毒事件
更新时间:2014-06-29 17:08:04 来源: 作者: 浏览:1635次 评论:0条
导读: 2008年1月2日至11日,怀化市辰溪县板桥乡中溪村陆续有村民反映身体不适,怀化市、辰溪县卫生防疫部门接报后,派人进行病情调查。据初步调查分析,肇事单位系湖南金利化工有限公司(原孝坪煤矿硫酸厂)非法排污污染地下水所致。该县疾控中心1月15日报告,己确认的砷中..
据当地政府初步调查,造成此次人员中毒的直接原因是辰溪金利化工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含有砷废水所致。该公司临时改变原有硫铁矿进货渠道,自2007年12月2日至2008年1月9日期间,从广西柳州市购进的高含砷(砷含量为4.12%)进行生产。由于该企业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2007年12月30日,该硫酸厂因排污沟坍塌导致排污管发生破裂,致使高浓度含砷污水渗入地下煤矿采空区,直接与和娘坪煤矿矿井相连,致使矿井受到严重污染,矿井水砷含量达到19.5mg/L超标389倍(国家标准为0.05mg/L),导致辰溪县板桥乡部分村民饮用井水,出现不同程度中毒。截至2008年1月24日,卫生部门己累计发现此类病例65人,症状较重入院治疗26人,病情基本稳定。
环境保护部周生贤部长、张力军副部长立即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加强督办,加大污染控制力度,全力组织中毒人员救治工作,妥善解决受害群众的生活问题,严肃查处肇事者。
辰溪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一是县政府立即责令违法企业停止生产,切断污染源:二是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应对措施,采用对废水池沉渣加过量石灰处理,设立多级石灰围堰和沿溪抛撒石等方式处理排污沟和纳污溪的残留砷:三是开展下游水环境监测:四是严密监控小溪沿岸人、畜用水,禁止饮用污染水,避免再次出现人畜中毒现象。据监测,此事件未对沅江下游水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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