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责述廉要言之有“货”
更新时间:2018-06-24 21:19:10 来源: 作者:勇军 浏览:742次 评论:0条
导读:5月23日,在参加完2017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议会后的第二天,浙江丽水市委主要负责人就召集该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等12家单位,根据评议意见反馈,专题研究制定了涵盖五大方面内容和17项具体任务的整改方案。 述责述廉是众..
5月23日,在参加完2017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议会后的第二天,浙江丽水市委主要负责人就召集该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等12家单位,根据评议意见反馈,专题研究制定了涵盖五大方面内容和17项具体任务的整改方案。
述责述廉是众多单位“一把手”向当地纪检部门履行的一道工作程序,意在通过陈述一年来的责任落实情况、廉政开展情况,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并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来年的工作能干得更好,多出成绩,切实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
但不难发现,有的地方述责述廉流于形式,浮于表面。陈述者照着材料通读一遍,考查者再提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然后就匆匆收场,完成了任务。其实不然,述责述廉不动真格,平时的工作能认真开展?显然未必。在党风廉政的每一个“关口”,都必须从严把关,防止有人蒙混过关、混水摸鱼。
就陈述者来讲,关键要言之有“货”。一是要讲干货。一年来干了什么,要进行仔细地梳理,采用了什么有效的办法,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有什么心得体会,皆要实实在在讲出来,用实例印证,用数据说话,而不是从头到尾讲空话套话,没有一点有用的东西。
二是所讲内容必须属实。尽管“工作不够,材料来凑”在一些地方颇为流行,但对于述责述廉这项严肃的工作,陈述干部必须确保所讲内容有事实依据,是平时工作的具体反映,而不是为了弄个好评价,在考核中得个高分,而弄虚作假,故意编造成效,欺上瞒下。
只有确保了述责述廉内容的真实性,纪检部门的评价才有“根”可寻,整改的方案才能对症下药,落地生根。否则,一切在子虚乌有的问题上谈整改,就彻底沦为实实在在的形式主义、徒劳无功。
为此,纪检部门不仅要认真听陈述人的报告,更要“一竿子插到底”,到一线查难现实,是否与口述内容一致,由此形成倒逼效应,让述责述廉在“实干”的基础上推进。免责声明:《述责述廉要言之有“货”》一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水利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只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水利在线联系(QQ:593295900),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如果您觉得本文不错,可以点击下面的打赏按钮,对本站进行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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