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促学”调动干部学习主动性

更新时间:2019-10-22 19:38:33 来源: 作者:勇军 浏览:818次 评论:0

导读:为配合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则》《规定》)专题培训工作,检验学习培训效果,海南省纪委监委于10月12日组织开展《规则》《规定》专题测试。各市、县、自治县纪委监委,各省属国企、高校纪委,..

为配合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则》《规定》)专题培训工作,检验学习培训效果,海南省纪委监委于10月12日组织开展《规则》《规定》专题测试。各市、县、自治县纪委监委,各省属国企、高校纪委,委各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省委巡视办纪检监察干部共2500余人参加了测试。(10月21日中纪委网站)

   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对每名党员干部来讲,掌握党内法规条例,既是做合格党员的前提,也是避免触碰党纪“高压线”的需要。尽管重要性可圈可点,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干部不以为然,尤其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了解不上心,对一些应知应会知识一知半解,直接影响到监督执纪作用的发挥。采取考试方式,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测试,不失为一项有力的学习倒逼办法。

不可否认,《条例》《规定》等内容确实不少,要做到熟练掌握内化于心,并非一件容易事。一旦放松自我要求,学习行为就可能前功尽弃,如果时间长了不巩固,也会被遗忘。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心,以及顽强的毅力,无论工作多么忙,无论心情多么差,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坚持学习,绝不自我“放假”。否则,自己把不准党纪规定的“边界”,就难以行使监督权力,监督行为更难以服众,也可能执纪失误。

当然,以考促学只是一种手段,展现了组织的良苦用心。广大干部要体会到考试背后的深切关爱。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监督执纪面临的困境依然不少,能不能把握好执纪的分寸,做到一切依法依规、有理可循,既不搞“零查处”敷衍,又不搞“凑数式”问责,确实需要在学习条例法规方面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懂弄通悟透,领会其精神内涵。

同时也要明白,考试过关并不代表万事大吉,还需在学用结合方面下功夫。尤其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到一线多办案子,在具体的实践中锻炼自己的实战能力,早日成为能正确行使监督权力的合格监察干部,切实发挥好党内“啄木鸟”功能,保护好我们党这片“森林”,使每名党员干部都能正确履职尽责,清清爽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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