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阶段
一、 对分管的水电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安全的关系,管理好项目的均衡施工和工序:充分考虑水电季节性施工措施,在施工质量、安全、工期三要素上严格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管理、验收。控制月、周计划,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序和科学组织协调,使之与项目进度总计划相结合。
二、负责水电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及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确保水电路的走向安全、实用,有保护措施,设计要合理;确保所有电线必须穿管,施工要规范;确保水电材料的产品,材料要合格;确保各水电施工工艺到位,符合施工规范,验收要严谨。水电安装施工中对关键部位暴露出的矛盾,尽量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造成电器配管与水暖、消防、通风、煤气等管道相碰的问题,协调统一,指导施工。
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图施工,认真执行工序交接检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做好各种施工试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三、检查水电施工工艺流程的执行情况:给排水管路安装工艺。强弱电系统施工的技术,电气开关、插座的安装定位,吊平顶内的线路排放,灯具的安装等,均要求满足电工艺流程。
四、负责收集水电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并及时交资料员存档:将水电材料进行分类保管,做好书面原始记录,规范、真实、准确和适时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技术资料交资料室存档。
五、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施工过程中,是否满足设计方案要求;施工项目是否与设计方案一致;工艺做法及主要材料品牌、规格是否采用等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质量、进度,确保水电安装工程的价款及工程量符合合同要求。
六、发现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问题及时向工程部负责人或公司反映,不得拖延、隐瞒或擅自处理:对施工用电线路应经常进行检查;配电箱、开关箱、电气机械设备、生活照明线路架设和灯具等装置应按要求设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负责施工是否符合质量规范、是否满足进度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格遵照合同条款监督执行,当影响计划工期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作出书面报告,并进行监控,真实反映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瞒报、漏报、虚报。
七、隐蔽工程及设计变更的签证,要本着施工规范、合同要求、相关文件及双方的权益,公平、公正、公开的签字:在原有的合同基础上,就变更的工程项目进行详细地说明,根据工程签证类别,对工程签证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审批权限、时间要求等方面严格执行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八、负责协调各专业的衔接及外协单位、配套部门的施工穿插。并协助景观、配套工程师负责景观、配套工程的质量、进度及资金控制管理工作:负责水电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施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尤其加强水电暖通安装与土建施工的配合,按要求埋设水电线管,不得随意凿墙打洞。协助景观、配套工程施工符合质量规范、满足进度要求,达到对资金的有效控制。
九、负责对施工单位临时用水用电设备的检查、监督及收费:负责在自来水部分、电灯部分、动力部分的临时水电使用范围内,对管线布置施工用水;施工生产用水、现场用水、消防用水等临时用水量计算及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计划,根据施工机械1000表,计算用电量。合理扣除施工单位用水用电费用。
十、管理收集水、电隐蔽工程资料的签字,及时交资料员存档:收集水电工程中涉及水路走向、预留进出水口、开槽埋线、强弱电等隐蔽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管理,交资料室存档。
配套工程施工阶段
一、熟悉各种配套管线的施工做法及路由走向,掌握土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搞好水电安装与土建专业协调配合,保证单位工程整体质量。在施工阶段,针对土建与水电设计矛盾的地方,予以解决,避免出现被动施工;定期召开土建与水电专业工程协调会,使两个专业在施工方法、交叉作业、质量标准等各个方面进行充分的协调配合,确保结构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以土建施工为主,水电安装等预留、预埋工程随土建进度及时跟上。
二、对配套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安全的关系,确保项目总体进度按计划进行:全面负责电气配管质量工程控制;电气配线质量工程控制;灯具、箱、盘安装质量工程控制;水卫管道安装质量控制;设备安装质量控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序和科学组织协调,使之与项目进度总计划相结合。
三、负责协调各配套专业施工单位,与各栋号土建工程师一道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及施工顺序。
四、负责对配套施工单位临时用水电设备的检查、监督及收费。 五、负责协调各配套专业与其他专业的衔接。
六、负责检查配套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部位及隐蔽工程的验收,以及施工工艺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收集管理配套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资料的签字,及时交接资料员存档。
八、负责监督各配套合同的执行情况,发现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问题及时向工程部负责人或公司反映,不得拖延、隐瞒或擅自处理:按照配套工程合同签订工作,要求中标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要求施工单位按建设方要求,严把材料进口关,不按建设方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要求建设方和施工方认真做好配套工程,严格把好质量关。
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严格遵照合同条款监督执行,当影响计划工期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作出书面报告,并进行监控,真实反映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瞒报、漏报、虚报。
九、负责组织并参加供电、供热、供气、供水、排水等配套工程的验收及合格证明的领取。负责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等配套工程的验收工作。配套工程验收,由配套施工单位准备好资料(监理必须签字)和建设单位共同报相关单位检查验收,取得手续或意见书。
十、负责协调各项配套工程功能到位及正常投入使用,并收集各项配套工程的竣工资料交资料员汇总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