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规划的思想方法

更新时间:2014-06-29 17:53:26 来源: 作者: 浏览:692次 评论:0

导读:一、江河水利规划是根本性战略问题如何合理、高效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并做到可持续利用,是一门十分复杂的系统科学。在开发利用水资源前,首先要进行规划;在第一期开发后一个期间,还要进行第二期规划,并随着时间推移作必要的修改调整。《水法》规定,只有在..

一、江河水利规划是根本性战略问题

如何合理、高效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并做到可持续利用,是一门十分复杂的系统科学。在开发利用水资源前,首先要进行规划;在第一期开发后一个期间,还要进行第二期规划,并随着时间推移作必要的修改调整。《水法》规定,只有在江河水利规划按权限进行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发。从实践的经验教训到国家立法都表明了水利规划的重要性、战略性。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大江大河大湖的水利规划都是由党中央、国务院直接过问审查。以一省为主的江河水利规划,都是省委、省政府直接审查。显然,从战略性和全局性来看,江河水利规划要比单项重大工程建设的地位重要得多,涉及的问题也要广得多。

江河水利规划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事情,并涉及全社会各个部门。江河水利规划总体方案的决策,并不完全取决于技术和经济因素的比较论证,同时也受制于社会因素。水利规划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结合的结晶。

江河水利规划的项目负责人,其业务素质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固然要高,而其思想方法更为重要。纵观以往重大的决策失误,大多是由于思想方法出了问题而造成的。

二、加快水利规划工作

水利规划工作的核心是选择最佳或较佳的总体方案,并为各地方和部门能接受,必须做到:

①方案要比较全面,不能遗漏可能的合理方案。

②方案和目标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分析论证联系起来。

加快水利规划工作,可以采取“全面铺开,突出重点”的办法。其做法是整个规划按水利部颁布的规划规范,编制规划大纲,按步骤进行。同时可以按“关键程序”,先行重点研究,提前提出“规划要点报告”,经讨论审批后,部分应急措施可以先行实施。在规划大纲批准后的“关键程序”安排大致如下:

“关键程序”的核心是按外包线的方法研究各种方案。所谓“外包线”就是结合流域特点,研究总体方案主要参数的上下限可能变化的幅度,从而使总体方案在定性上有一个可靠的基础。

三、对第一性资料的认识

第一性资料是整个规划分析论证的出发点,一旦第一性资料失真或加人为改造,重则会影响整个规划,轻则造成局部失误。第一性资料必须来自实际调查或测验,如果是转引的,则应该进行复核,鉴别其是否失真。

以往规划由于第一性资料有误造成总体方案决策失误的教训是很深的。如在太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中,对于高程,一开始没有详细查验,直至规划进行到最后阶段,才发现该地区吴淞高程有两个系统:一个是长江吴淞系统,基点在镇江,流域大部分地区用这个系统;另一个是上海城建吴淞系统,基点在佘山,长江口及黄浦江潮位用这个系统。两者相差0264m。本来太湖流域水网地区高差就很小,河流比降一般为05/100000~10/100000,相差0.264m,影响就很大。规划骨干工程太浦河因为下边界潮位增高满足不了泄水要求,幸亏抽查发现及时修改了方案,将太浦河底高下降2.2m,才恢复泄水能力。

在诸多第一性资料中,尤以水文泥沙和地质资料对规划影响最大,必须反复核对。

第一性资料也包括社会经济统计资料。早些年代的经济统计资料,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如不加核查,用以预测,很容易造成规划失实。对第一性社会经济资料的核查,除了进行复查外,还可以用资料的时间和空间分布进行对比,多方印证其真实程度。

四、抓住主要矛盾

水利规划存在诸多矛盾,必须从一开始就抓紧研究各种矛盾的性质和地位,并找出其主要矛盾。通过分析论证,选择总体方案去解决这个矛盾。

例如长江葛洲坝工程。它在70年代开工,首先遇到的就是规划问题。葛洲坝工程只有158亿m3总库容,这对长江防洪基本没有作用,开发目的主要是发电,装机271.5万kW,其规模在当时属全国第一、世界第七。后来经过反复论证,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大家才认识到“保证通航”问题是该工程的主要矛盾。又花了2~3年时间,解决了通航问题,工程才得以顺利进行。

五、处理好两个关系

1关于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整体,指水利规划的整体方案和效益,尤其是流域长期效益。局部,指分部分区的方案和效益,流域的近期效益。总的来说,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应当是统一的,而不是相悖的。在发生矛盾的时候,局部应服从整体。但是,当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尖锐矛盾的时候,应当通过分析,使局部利益得到基本满足。如在太湖规划中,水利部提出综合规划对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有三种处理方案是允许的:①不增加项目和投资,应该充分发挥综合效益;②稍微增加项目或投资,即可使地方或部门取得的效益,比其独立建设要节省的,也应在规划中包括进去;③个别问题对地方或部门影响很大,而总体并不需要,可以采取补助投资方式列入规划。这是在规划中辩证处理整体与局部的一个好的范例。

2关于地方或部门之间的益损关系

一个流域往往分属几个行政区划,流域总体效益和开发治理付出的诸如搬迁、占地、资源损失等益损,对各行政区划是不平衡的,规划总体方案必须进行调整,使各方的益损关系基本平衡。规划必须以“三公”原则对待,即资料和方案公开;益损分配基本合理公平,各方主要要求得到基本满足;对各方提出的要求,秉公处理。

六、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意见

1来自规划区群众的意见

群众最关心的,一是移民搬迁;二是规划区内的治理工程。规划应该主动听取规划区群众的意见,正确的要吸取;不正确的要向群众说明解释清楚。这里有两个深刻的例子。一个是水土保持的例子。过去对水土流失区要求植树种草,在南方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单纯植树种草,群众生活怎么办有的山区由于燃料缺乏,植树种草的效果根本得不到巩固。后来认识到这些山区的水土保持首先要解决群众生活和生产问题,然后再发展水土保持工程,积极的效果就出来了。还有一例是移民搬迁。有许多大水库把群众远迁至外省,甚至边疆,社会反映很大。因此,一定要解决移民今后永久的生活和生产问题,必须以社会群体为单位,将移民安置好,使他们不失去亲缘的社会支柱。这样,移民才能慢慢从心理上安定下来。

2来自同专业系统的各种意见

在讨论审查规划时都会有不同意见,一定要认真听取。尤其是反对的意见,更要认真分析。周恩来总理曾经说过,“没有对立面是危险的”指葛洲坝工程规划。对各种反对意见一定要逐条分析论证,作出答复。以往有些规划失误,原因之一,就是没有认真对待反对的意见。

3来自上级的意见

在多数情况下,上级的指示和意见是正确的,应在规划中采纳。与上级意见有分歧或不同意的,要加以说明。例如太湖规划在国家计委审批前,会上有人提出抬高太湖蓄水位1m,少开挖一条河的意见,并得到了上级的支持。这个问题,制定规划的人既不能在会上接受,当时也不可能马上顶回去,只有再做工作。后来经过反复分析,证实了抬高水位将使上游大面积被淹,上游防洪工程大大增加,代价远超过开挖一条河的投资。于是规划人员写了专题报告,最后上级同意原规划不作修改。

作者: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黄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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