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为主题 实施资产战略性重组
更新时间:2014-06-29 17:13:17 来源: 作者: 浏览:846次 评论:0条
导读: 地方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早在1960年代,四川实行国家投资1/3、地方投资1/3、社队投劳投料1/3的“三三制”办电,就提出以投资比重划分股份,按股分利,国家、地方获得的利润,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作为“以电养电”资金,用于继续发展小水电,这既是我国“以电..
早在1960年代,四川实行国家投资1/3、地方投资1/3、社队投劳投料1/3的“三三制”办电,就提出以投资比重划分股份,按股分利,国家、地方获得的利润,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作为“以电养电”资金,用于继续发展小水电,这既是我国“以电养电”政策的来源,也是新中国建立后我省地方、群众实行较为明确的股份制办电的开始。
1990年代四川明星电力(遂宁),继乐山电力股票上市后,作为处理遗留问题而紧接着股票上市,就是由于实行“三三制”办电长期保持股份制性质获得的结果,成为“三三制”办电的典型代表。
我省地方电力推行股份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60年代实行“三三制”办电到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以前。1970年代末期明确按股份制性质成立的遂宁电力公司,标志了我省最早的比较规范的股份制地方电力企业的出现。
第二阶段是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之后至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前。这期间股份制被广泛推广到地电企业,有42户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占国有地电企业总户数的14%、发电装机总规模的40%,并不断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出现了四川省也是全国电力行业的首家上市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阶段是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这时,四川水利厅党组针对地电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集约化程度低,竞争实力薄弱,处境被动,不利于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省委的“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制度创新”的战略和水利部党组关于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的思路,走股份制集团化道路,全省培育了11户实力比较雄厚的水利“百龙”企业,进一步规范了原有的股份制企业,重点抓了全省性的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全国水利系统率先成立的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公司法》和四川省地电行业“以电养电”政策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自愿、择优、平等、互利的原则,由14家股东单位的省、市、县三级水利地电国有资产出资组建而成。于1998年4月8日揭牌营运。1998年6月,国家动员启动农网建设改造,同年8月,由于产业集团公司具备融资载体、投资主体和开发经营实体的综合功能,同时实行以进入资本市场为切入点的经营方针,因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在全国水利系统首先被国家计委批准为承贷主体,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农网建改资金的“一省两贷”。经过5年的营运,到2003年底,完成农网投资81亿元,其中国债资金24.4亿元,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委下达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产业集团公司得到发展壮大,全省113户市、县地电企业与产业集团形成了农网资金投放与承接的关系,包括农网资金在内,产业集团可控可涉资产规模达到200亿元,成为地电行业的龙头企业,被列为全省企业集团资产规模10强、综合实力30强。
为巩固农网建设改造成果,确保水利地电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四川省水利厅提出了“对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实施授权经营”的申请。2003年8月,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四川水电产业集团的母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0月,《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四川省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的批复》,同意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全省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 2004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地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省国资委是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的出资人,省水利厅是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12月17日,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以国有独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24.4亿元,授权资产130亿元,首期实施授权经营资产81亿元。2004年12月30日召开成立大会,正式挂牌营运。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地方电力产权改革初见成效。到2005年底止,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已与宜宾、三台等8个县(区)政府签订了《资产组建协议书》,其中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宜宾长源、三台永安等5户重组后的电力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自1997年底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以来,在全国实施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中,四川地方电力跨出了三大步:一是组建省级水电产业集团;二是省级水电产业集团实施全省水利系统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实行统贷统还;三是四川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授权省级水电产业集团母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经营四川水利地电省级国有资产,统一行使所有者代表职能。—系列重大举措,为推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运作平台,创造了新的运作机制,打下了新的体制基础,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四川水电产业集团子公司、母公司的组建和营运,实现了四川水利地电产业和资本经营质的飞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行以行业为主导、以产业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的“三位一体”改革,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在农网建设改造上,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农网资金的“一省两贷”,为克服全国水利系统水电当时面临的严重困难走出了新路子,为冲破电力垄断体制的严重影响,推进全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进一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05年底,全国尚存的240余个自供自管县中,四川有113个,约占47%,对于坚持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向,推进输配分开,增强地方独立配电公司的实力、活力和后劲,培育和完善社会主义电力市场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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